一、按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網站公布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統計之課稅所得,並未納入「各項免稅所得」、「政府移轉性支出(社福補助)」及「私人移轉收入」,尤以未計入後兩者,將大幅低估低收入家戶之可支用所得,致「家戶所得」與「課稅所得」有相當程度差距,故不能以此作為衡量所得差距之指標。再者,國際間衡量所得差距之指標多以五等分位差距倍數及吉尼係數為主,非以課稅所得資料衡量。以國際間衡量所得差距之指標顯示,我國所得分配情形優於日本、美國等國家,歷年吉尼係數亦均維持在國際警戒線0.4以下。民國98年我國所得分配惡化,主要係金融海嘯造成關廠、失業與減薪,其對中低所得者傷害大於高所得者。行政院隨即於99年8月成立改善所得分配專案小組,透過促進民間投資、擴大國內需求、提升就業水準、運用租稅措施及強化移轉效果等措施,減緩全球化衝擊並適度調整產業結構。依據資料顯示,我國99年五等分位差距6.19倍、吉尼係數0.342,均較98年改善。此外,由於全球專業分工、知識經濟發展及全球化趨勢,所得分配差距擴大已成為全球面臨之問題。我國所得分配變動情形相對其他國家較為穩定,惟仍呈現緩慢擴大趨勢,為因應此趨勢,政府已將促進經濟發展、改善所得分配以使全民共享經濟成果列為現階段施政重點,期逐步縮小所得分配差距,實現公義社會。 二、依據經濟部統計,ECFA簽署後,100年外資在臺投資95.32億美元,促成就業人數2萬3,938人;臺商回臺投資金額連續4年成長,100年回臺投資金額再創新高,達新臺幣469億元。顯見ECFA生效實施以來,僑外商對臺灣投資環境及未來發展仍具信心,有持續在臺投資之意願。此外,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有關國內就業之統計資料,本(101)年1月製造業受僱員工較100年同期成長2.36%,而100年全年製造業受僱員工亦較99年同期成長率4.04%,其中尤以機械設備製造業成長率最高、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次之。整體而言,列入ECFA早期收穫計畫各產業之受僱員工人數及成長率,普遍高於整體製造業成長率。至低收入戶數之增加,係政府為擴大對經濟弱勢家戶之協助,於100年7月1日實施社會救助新制,主要為放寬低收入戶審核標準,並將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未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之中低收入家庭之保障予以法制化,提供渠等全民健康保險費、學雜費減免等補助,截至100年12月31日止,計新增低收入戶2萬433戶(5萬4,434人)、中低收入戶3萬8,195戶(12萬6,979人),合計新增5萬8千餘戶、18萬1千餘位經濟弱勢民眾獲得政府相關生活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