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糾紛重大案件頻傳,寒蟬效應造成醫師沒意願從事高風險科別領域,醫療生態發展已嚴重扭曲,醫療糾紛也成為打垮急重症醫療的劊子手。台灣去(100)年有10名醫師被判刑,平均每36.5天有1名醫師被判刑,以人口比例計算台灣醫師被刑事起訴機率,是日本13倍、是美國400倍;以醫師人數比計算被判刑機率,台灣是日本與德國7倍以上。鑑此;醫界提出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將醫療過失的刑事構成要件界定在「嚴重違反注意義務且偏離醫療常規」的重大過失,然而法學界認為這是「除罪化」且違反平等原則。 二、醫界以:幾個重要科別涉訟風險最高,沒有醫師願意投身內外婦兒麻醉,造成醫院五大皆空為由,力主修改刑法主觀構成要件,提高起訴醫師的門檻;但病患權益團體與司法機構,認為目前醫病雙方權力結構仍不平等,在欠缺醫療糾紛保險以及醫療資訊取得困難的情況下,率爾對醫師族群做出刑事責任的特別減輕規定,有所不當。 三、我國司法在處理醫療糾紛上,固有其需要檢討之處,如:醫療常規的定義不明、醫事審議委員會不受交互詰問的機關鑑定現象、司法對醫療糾紛賠償額度的見解等,確實需要通盤檢討。但硬要將醫界「五大皆空」誇大為醫師『出走潮』,似乎也難避危言聳聽之嫌!事實上,醫療美容和整型案件涉訟紛爭從未間斷,國內亦不乏整型名醫遭起訴或判刑案例,但這卻完全無法阻止前仆後繼投入醫美行列的醫師們!顯見五大皆空的問題在於:五大科的工作辛苦,醫療風險高,但健保卻給付太低,而醫美雖也有風險,但相對利潤豐厚,在現實環境下,一般會如何選擇? 四、醫療訴訟的刑事化,根源仍在於醫病間取得資訊的不對等,病患除訴訟外,別無他途可了解真相。五大皆空問題在於健保「以有限要保無限」,醫療資源分配不均所致。因此,與其傷神各堅持立場的爭論,衛生署還不如好好檢討醫療政策與醫病關係,尤其應慎重思考推動世界普遍存在的醫療強制責任險,一有醫療糾紛,民眾不必擔心拿不到賠償。事實上,世界醫學先進國家,包括許多有全民健保國家,多有醫療強制責任,這才是政府保障人民權益的正本清源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