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月光電子公司K7廠位於高雄市楠梓加工出口區,經查後勁溪下游引灌農地位於高雄市橋頭區及梓官區,主要由仕隆圳及援中港圳引水灌溉,屬高雄市管區域排水。為確認引灌農地土壤品質,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已於民國102年12月10日至11日針對灌溉渠道入水口旁之農地進行土壤採樣作業,分析項目包括鎳、銅、鋅、鉛、鎘、鉻、汞及砷等8項重金屬管制項目,目前檢測結果各項重金屬均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惟一處採樣點土壤中銅(176 mg/kg)及鋅(530 mg/kg)濃度超過食用作物農地土壤污染監測標準(銅監測標準:120 mg/kg;鋅監測標準:260 mg/kg)。 二、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6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定期檢測轄區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狀況,其污染物濃度低於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而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者,應定期監測,監測結果應公告,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行政院環保署將督促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依相關規定辦理,倘經查證確認污染屬日月光電子公司K7廠造成,後續執行之農作物剷除銷燬及農地整治費用,亦將要求該公司全額負擔。又依土污法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如經考量污染危害急迫性及保障國民健康等因素,得代為支應污染改善費用,爰有關後續求償、涉訟工作,該署亦將全力協助地方政府向污染行為人追償。 三、有關日月光電子公司K7廠違規排放廢水,對農作物及漁獲是否造成污染,行政院農委會說明如下: (一)高雄地區農田進入冬季裡作後,高雄農田水利會即關閉閘門,停止供水,高雄市後勁溪引水閘門於102年10月25日關閉後未再供水灌溉。本(103)年1月1日供灌前,高雄農田水利會經水質檢測合格始引水灌溉;供灌期間,將加強灌溉水質監測及圳路巡查工作,如發現異常狀況,立即通報環保單位,查察違法偷排之情事。 (二)該會農糧署已就該區域生產之一、二期稻穀,自公糧及民糧倉庫共取8件樣本(已收割繳交之公糧抽取樣品5件及售予民營業者之稻穀3件),送該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檢測重金屬。經檢驗鎘、汞、鉛3種重金屬,均符合原行政院衛生署(已於102年7月23日改制為衛生福利部)訂定之限量標準,皆合格;其餘5種重金屬(銅、鋅、鉻、鎳、砷)尚無訂定標準,惟均在正常背景值之內。 (三)該會漁業署經查後勁溪下游兩側無養殖魚塭,距日月光電子公司K7廠最近魚塭為3.2公里外典寶溪兩側屬橋頭區及梓官區之魚塭(約44公頃),以養殖鱸魚、虱目魚為主,並未直接引用後勁溪水源。另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及環境保護局已採檢上述魚塭區2處養殖池之池水、底泥、養殖物(金目鱸)送驗,檢驗項目重金屬(鉛、鎘、汞、鎳)等,經送實驗室進行精密檢測,檢測結果均無異常,該署將請地方政府持續派員辦理水產品抽驗。 四、至有關江委員建請研議加重累犯罰鍰部分,茲以「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水污法)罰則上限雖為60萬元,惟配合「行政罰法」95年施行後,已可援用該法加計或追繳不法利得,就違法所得利益範圍加重裁罰,使實際罰鍰不受法定罰鍰上限限制。另為因應本次日月光電子公司涉及污染後勁溪案,行政院環保署亦已積極就提高罰鍰上限,以及對惡意排放廢水者加重刑罰等規定,研議提出水污法之修正草案,以嚴懲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