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委員建議要求各航空公司開放乘客食用外食,以提高國人搭乘本土廉航的興趣所提質詢,經交據交通部查復如下: 一、經查飛航我國之14家低成本航空公司中,有7家(含台灣虎航)於官網上公布禁止於機上食用外食資訊。據瞭解國際間對於航空公司禁止旅客於機上食用外食之作法,一般多尊重業者自身對商品服務型態的決定,以滿足各種不同需求的旅客,尚無相關硬性規範管理。另業者表示在面對旅客外食行為,目前僅採取道德勸說及柔性勸導方式提醒旅客,並不致影響旅客實質權益。 二、另從統計資料顯示目前我國低成本航空公司市占率遠低於亞太地區平均值,尚有成長的空間,本部刻正配合行政院推動我國成為千萬觀光大國之目標,積極提升來臺觀光之旅客人數,倘有別於國際作法,恐將影響外籍業者飛航臺灣的意願。針對本議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業於103年10月15日邀集本部、民用航空局、相關專家學者、低成本航空業者及地方政府消保官等相關單位共同研商其妥適性,會中經考量低成本航空公司營運之特殊性,爰在不影響飛航安全及服務品質前提下,配合國際間作法,決議不鼓勵航空公司禁止旅客於機上食用外食,惟倘有此項限制之航空公司,應清楚於消費者購票交易前充分揭露該項資訊,以避免產生消費爭議。 三、本部民航局亦於103年11月4日邀集各家低成本航空業者、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等相關單位共同研商討論本議題,並決議各航空業者如有機上禁用外食之規定,務必於購票流程中充分揭露相關資訊,並於1個月內將辦理情形提報該局。後續本部將督請民航局依會議決議要求各航空業者於網站上充分揭露相關資訊,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