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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專案質詢 屆別 8 會期 8 案號 327
來函日期 104/11/04 發文日期 104/11/13 發文字 院臺專 發文號 第 1040060480 號
立法委員 王惠美 
辦理機關 經濟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業務別 環境影響評估
摘要就台中火力發電廠煙氣排放對彰化縣鹿港、福興及秀水等地區空氣品質影響等問題
案由

就台中火力發電廠煙氣排放對彰化縣鹿港、福興及秀水等地區空氣品質影響問題

說明

一、台電公司依據經濟部訂定的「臺灣電力公司促進電源開發協助金執行要點」辦理,補助範圍為電廠10公里內,包括臺中市龍井、大肚、梧棲、沙鹿、清水五區,以及彰化縣伸港、線西、和美三鄉鎮等,共計八個行政區,每年回饋金約4億3000萬元。火力發電廠所在地龍井區每年可獲得1億8000萬,為各區最多者。

二、彰化縣鹿港、福興及秀水雖不在台電回饋區範圍內,惟近年來彰化縣鹿港、福興及秀水等地區落塵日漸嚴重,居民紛紛將根源指向台中火力發電廠所排放之黑煙。

三、事實上,中部各工業區開發後,工廠及電廠所排放的臭氧及二次微粒污染,都與中南部晴天氣之能見度惡化習習相關,這些污染物,受到風向吹往中南部。中部從大肚溪出海口順著河道吹向內陸,導致中部內陸山區的空氣污染遠大於其鄰近鄉鎮,而風往南吹,也讓彰化「蒙」受其害。

四、為保障鹿港、福興及秀水居民權益,建請行政院儘速徹查當地落塵及空汙來源,若確認與台電排放之黑煙有關,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執行要點」將其納入回饋區,發給協助金補助,以維護居民健康。

內容

一、為瞭解台中火力發電廠煙氣排放對中部地區空氣品質之影響,台電公司於民國77年建廠之初即在發電廠附近地區35公里範圍內陸續設置11個空氣品質監測站,並持續運作監測至今。迄今由監測之空氣品質成果得知,發電廠第1部機組營運前(77年至81年)與10部機組皆商轉後近5年期間(99年至103年),電廠附近空氣品質並無惡化之趨勢,且南側下風處彰化地區各監測站之空氣品質,對比電廠北側梧棲、清水監測站之監測數據,結果顯示電廠南、北側空氣品質並無顯著差異,故台中火力發電廠煙氣排放對南側下風處彰化縣之空氣品質應無特別不良之影響。

二、另有關中部工業區開發造成空氣污染,影響彰化地區空氣品質一節,除本地原生性污染源排放包括河川疏濬揚塵、固定污染源工廠及移動污染源車輛活動等所造成空氣污染物排放,亦因地形及氣候條件,容易受上風處縣市空氣污染物影響,除彰化縣本地污染源之改善外,應同時推動區域污染減量工作,行政院環保署本(104)年度起已積極推動中部空品區及雲嘉南空品區之區域空氣污染減量工作,擬定「清淨空氣行動計畫」(本年至109年),成立跨部會「空氣污染減量行動督導聯繫會報」,加強整合部會量能,並訂定各項污染源管制及排放標準,強化中部區域大型污染源如台中火力發電廠等空氣污染減量,並要求地方政府執行「空氣污染防制計畫」,落實稽查管制。另行政院環保署亦將持續積極協助中部地區地方政府執行各項空氣污染減量行動方案,定期督導空氣污染減量之改善進度與成效,以有效提升彰化地區空氣品質。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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