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委員就調降ATM跨行手續費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查復如下: 一、為鼓勵金融業者降低金融交易手續費,減輕民眾負擔,金管會已於101年2月23日邀集財金資訊公司及銀行代表協商後,決議: (一)每筆ATM跨行領現交易手續費擬調降1元,調降部分由財金公司吸收負擔。 (二)每筆跨行轉帳交易手續費擬調降2元,分別由財金公司及金融機構各吸收1元。 (三)網路銀行及行動銀行之跨行轉帳手續費收取部分,各銀行除應將跨行轉帳手續費調降2元部分,反映於向客戶計收之費用外,應再檢視相關必要之營運成本後,提供客戶較ATM轉帳更優惠之手續費。 (四)本項調降措施,將於銀行及財金公司研商調整相關作業及所需時間後即予實施。 二、本次調降後,我國ATM手續費相較於其他國家,已屬較低者,如相較日本之跨行提現及轉帳分別為39元及78元以上,香港分別為96元及385元,偏低甚多,且本次跨行提款及轉帳各調降1元及2元,降幅達17%及12%,以目前每月平均跨行提款1,972萬筆及跨行轉帳757萬筆估計,全體民眾每年將可節省4.2億元之ATM跨行手續費支出。金管會將持續檢討各項金融交易手續費,以實踐藏富於民,回饋於民之政策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