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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施政質詢 屆別 8 會期 2 案號 5
來函日期 102/01/02 發文日期 102/01/22 發文字 院臺施 發文號 第 1020000786 號
立法委員 黃昭順 
辦理機關 內政部外交部(組改前)財政部(組改前)教育部(組改前)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組改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文化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業務別  
摘要黃委員昭順:高雄交通建設問題、陸客來臺觀光問題、長期照護政策問題、12年國教問題、自由經濟示範區問題、FTA洽簽戰略規劃問題、舊城遺址文化傳承問題、居住正義重北輕南問題、橫向國道收費問題、勞保基金破產問題、五大專科醫師荒問題、稅制改革問題
案由

提出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6日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之質詢

黃昭順

(交通組)

壹、交通議題~風華再現高雄港(一)。交通部、本院經建會

※引言:

高雄港為亞太地區主要港口(新加坡、香港、深圳、高雄、上海、釜山等)海運之中心點,由於地理區位及港埠條件優越,高雄港本來即具備發展為海運轉運樞紐港之基礎。但由於高雄港的貨櫃碼頭數不足,且國際航運市場的船舶有大型化趨勢,高雄港並無提供新一代巨型船舶靠泊裝卸所需的深水碼頭,使高雄港欲想發展成為一綜合性多功能之國際轉運樞紐港埠時即當然受限,更使高雄港市亦有被邊緣化之虞?尤其近年來,因大陸經濟發展及積極投資深水港建設,致新興港口一一崛起,前12大貨櫃港口大陸就包辦6個,高雄港原位居亞太海運樞紐的地位已直直跌落(詳表如附件交~1),鑑此;本席建議當前迫切要做的就是建造深水港迎接大型船,以「高效率、低成本」吸引各周遭港埠船隻轉運,維持轉運樞紐地位。

問題一:

面對高雄港原位居亞太海運樞紐的地位直直跌落,以目前已是位居世界第12名的現況,政府在選擇高雄為「自由經濟示範點」的同時,如何讓高雄港風華再現?在未來全球經濟及海運市場中扮演更積極之角色,及提升高雄港的經營能量和強化國際競爭力?

※引言:

本席同時要特別再次提醒政府;高雄港雖然是天然良港,如果沒有積極的、創新的、完整的經濟計劃配合,在世界舞台上還是缺乏競爭力。要讓高雄港再次在世界舞台上發光發熱,絕對不是更新老舊設備、增進港埠效率就能達到的。因為;高雄港欠缺的是整合性的經濟規劃,十餘年來的亞太海運中心、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高雄海空雙港計畫、高雄境外航運中心、高雄自由貿易港區,就都是因為講的比做的多,想的比動的多,讓所有規劃的夢想,很明顯都沒有達到應該有的成效,致使高雄港發展一路走來步履闌珊,居前地位迭跌不休。

政府或是已看出此問題的重要,在愛台12大建設時亦推行高雄港市再造,日前亦規劃「砸428億,高雄港拚亞太樞紐港的政策」。但如將亞太樞紐港與日前拍板的桃園航空城計畫比較後就顯相形見拙了,尤其細看「砸428億」的實際內容,實是舊瓶裝新酒,了無新意。

桃園航空城計畫,不但整體目標明確,總投資4,630億元(政府投資3,366億元,加上民間投資部分,合計投入4,630億元),用地面積3,200公頃,完成後,可創造2.3兆元經濟效益、840億元稅收、26萬個工作機會。中央與地方分工也極明確,中央負責蛋黃部分,地方負責蛋白部分,分工明確,未來可帶動周邊產業發展,結合機場的便捷交通運輸,可建構製造、研發、物流等的新都市發展區。

相較於桃園航空城,高雄亞太樞紐港的內容就讓人大失所望,整體計畫428億,其中南星土地開發計畫、洲際貨櫃中心二期工程、聯外高架道路計畫等都是早已核定的既定計畫。亞太樞紐港若以這種計畫內容的規範,反名符其實的成了大陸新興港口的轉運港。雖然兩岸貨運量,高雄港穩定成長,但是單靠大陸港口轉口貨櫃,是不穩定的。轉口運量無法帶動高雄整體經濟,只專注於轉口會無法增加工作機會,產值反更會低落。(詳表如附件交~2、3)

問題二:

院長您認為這舊瓶裝新酒428億拼裝出來的高雄亞太樞紐港計畫,能改變高雄港競爭力下滑的問題嗎?高雄港在政府信誓旦旦振興經濟,「自由經濟示範點」的首要選項下,台灣最好的國際港卻只是個「轉運港」投資規劃,與桃園航空城計畫比較,高雄亞太樞紐港的計畫和投資是故意凸顯『南北差異』嗎?

※附件交~1:

※附件交~2:

※附件交~3:

壹-1、交通議題~重北輕南小港機場被邊緣化。交通部、本院經建會

※引言:

高雄國際機場近年來國際排名持續下滑,旅客人數與貨運噸數逐年衰退,而且即使經過擴建,還是無法與其他城市的國際機場相提並論,在亞太地區的重要性日益減低(詳如附件交~4、5)。

兩岸直航航班以2012年10月為例,全台灣共532班次,高雄小港機場只有50班次,占總航線不到10%,且都是對岸二線城市居多。雖然未來規畫增班,然幅度還是不夠,本席強烈要求政府應以政策導向,主動要求本國籍航空公司增加高雄直航航線,及協助與對岸陸籍航空公司談判,進一步提升小港機場兩岸直航航班數量以改善小港機場競爭力,並發展大高雄地區觀光產業。

問題三:

從南台灣唯一國際機場的?運量及班機入出比,就可以看出政府政策對南台灣的先天差異,本席不能認同;交通主官日前所說:「高雄小港機場容量、設施均已足夠,因為沒有那麼大的需求」院長;所有的政策幾乎都已北部為主,例如觀光旅遊團的出入,那高雄機場沒有這麼大的需求量,等同南台灣沒有這麼大的觀光需求嗎?政府政策是做什麼的?政策導向的作用又是什麼?縮短南北差異不是用「口號」可行的!

※引言:

隨著鄰近國家尤其是對岸嶄新空港陸續落成,小港機場的設施便相形見絀,加上位於市區,長年宵禁的影響,使小港機場在發展成為區域空運物流中心的目標上,始終存有侷限。為了使小港機場能應付大型航機的起降,曾經計畫推動小港機場的跑道延長計畫,但因民宅遷移不易、經費過高,及新航道將可能會與碼頭區的橋式起重機高度相衝突而延宕多時。針對小港機場的未來,交通部應盡速提出規畫。桃園航空城與松山機場再造,近期都有傳出新的規劃,獨缺高雄小港機場。(詳如附件交~6)。南台灣絕對不是如交通部評估的「無興建國際機場急迫性」,隨著各重大建設與未來經濟自由區的規劃,政府應提早做好能應付大量旅運、貨運需求的規劃。

問題四:

高雄地區「南星計畫」面積約225公頃。近期高雄市政府擬以海空雙港的優勢,將南星計畫區建設為涵蓋自由貿易港區、遊艇產業專區等多功能的專業區塊,本席認為此計畫應結合自由經濟區,擴建高雄小港機場,打造高雄航空城!請院長能指派專責政務委員負責,行政院並即提評估規劃報告。

※附件交~4:

※附件交~5:

※附件交~6:

貳、觀光議題~讓陸客深入瞭解台灣。交通部

※引言:

據觀光局統計資料,2011年外國人來台超過 600萬人次,年產值達到新台幣 3000億元。而其中自2008年始開放陸客觀光,但觀光陸客團來台總人數卻已破400萬人次大關,創造的觀光收入也達2000億元台幣。陸客來台旅遊市場在此經濟景氣低迷下卻逆勢成長,其對國內觀光發展的重要,言不可喻。

兩岸相隔60餘年,要靠城市觀光來消弭差異。但現行陸客仍以環島一週的規劃居多,這類型觀光並沒有辦法讓陸客更深入的了解台灣的人文素養。台灣給人的感覺很好,但是各旅遊景點名產店太多,國內提供接待旅客的服務量不足,遊覽車、觀光飯店的量也不夠,尤其風景區的物價差異大,給陸客不好的觀感,必須盡速改善。且出入境時程也應適度放寬,陸客活動受限太多,會影響觀光心情,迴流的可能性自然降低。

憑心而論;台灣的旅遊競爭優勢何在?山川宏偉強得過張家界、九寨溝嗎?島嶼風情比得過夏威夷、峇厘島嗎?本席以為;台灣觀光特色唯以濃郁的特色地方風情,以及人情應對來吸引。旅遊是「服務業」,服務業講究的是以客為尊,設身處地的設想與接待,就是招引觀光客最重要的憑藉。「安全」則是旅遊客最重視的選項,也是觀光發展的重要指標;連續的交通事故,便足令所有的努力功虧一簣。

問題五:

台灣城市文化的特色來自於重大建設、國際化引導區域發展模式、休閒農業賦與城市文化新風貌;大陸旅客來台灣最想了解台灣人的生活方式,建議政府打造大型旅遊中心時,可以增設一些設施,讓大陸旅客從中了解台灣人生活的特色。

問題六:

大陸旅遊團行程到日月潭、阿里山、台北故宮和101大樓等地,這些景點固然都值得一遊,但只是台灣的一小部分,而且全省走馬看花,難以深入體驗台灣特有的人文與民俗風情。建議未來應針對不同需求的群體,規劃具深度或有特色的深刻主題之遊,例如民俗旅遊、文化之旅、美食之旅、觀光醫療之旅、生態之旅、追星旅遊及自行車環島等特色行程。

問題七:

本席特再提醒政府對旅遊品質應嚴格把關,「安全」是旅遊客最重視的選項,也是觀光發展的重要指標;連續的交通事故,便足令所有的努力功虧一簣。交通安全既然深深的牽動著旅遊品質,有關部門應做好全盤相應的流程配套及應對規範,甚至應該以公開、清楚的旅遊品質分級制度,來界定、管控所有旅遊商品及服務能量。

問題八:

一次圓滿令人回味的旅遊,總是源於無數次的努力,在我們對於兩岸觀光擁有更多期待的同時,更應深刻的檢視自我條件及有待努力的空間。客戶的回饋意見相當程度的代表了產業的生存指標,業者也應虛心接收消費意見,進行反覆的調整,以確保優勢。鑑此;建立完善的旅客回饋意見及落實追考改善制度,已是提昇台灣觀光競爭力,不可或缺的必要!

參、社福議題~長期照護。內政部、本院衛生署、本院經建會、本院勞委會、金管會

※引言:

台灣老化的速度比各先進國家都來得快,預估到了2025年,台灣將邁入老年人口超過20%的「超高齡社會」。而台灣的扶老比,目前約為7比1,但再過10年多,就要變成2比1,屆時不發生世代衝突也難,另如健保門診負擔、失能人口增多等,更是無法迴避的現實問題。

鑑此;長期照護政策的推動實不容再是緩慢,目前許多家庭的老人照顧因價廉多選擇外勞,但事實上,至2017年印尼就可能不再輸出外勞,其他外勞輸出國家亦極可能群而效尤,屆時不是我們要不要有外勞政策,而是根本沒有外勞供給。政府預算有限,亦不可能完全投注在長期照護的問題,因此開放民間壽險業投資長照事業是極其可行方式,業者亦有計畫經營養生專區開發、老年社區改造等,這些都是新的市場需求,可以創造就業機會,但有賴政府的支持才可行。

本席相信;年華老去的一代,也不想成為下一代的負擔,在現今日社會開始關注這個議題且民氣可用的時候,政府應掌握時機,提出修法的進程和改革之道,相信一定可以獲得多數民眾的認同。特就教 院長

問題九:

經濟學者常說:「老與窮是不用任何努力就可以達到的」。事實上,一個國家和人民都變得又老又窮,眼前希臘就是一個可以借鏡的例子。最近各方所探討的勞保、健保破產問題,都不是突然發生的,而是經過一段時間的醞釀,只是政府並不在意,任其繼續存在,演變成今日必須忙著到處補漏洞。而其最根本的原因,其實就是「人民老化,國家老化」的問題。請問政府對長期照護政策的推動有何具體作為?當外勞輸出國停止供應時,國內一般薪資家庭長照看護需求又當如何適處?

問題十:

老化是一個必然過程,完全無法逆轉,只有接受它、改善它。台灣老化的速度比各先進國家都來得快。「高齡化社會」

法國經過115年、美國花了73年,但台灣預計2017年就達到了,等於只花了24年。到了2025年,台灣更將邁入老年人口超過20%的「超高齡社會」。「扶老比」目前約為7比1,但再過10年多,就要變成2比1了。屆時不發生世代衝突也難。請教 院長面對「超高齡社會」及「扶老比」的快速增長,政府又有何具體因應作為?

問題十一:

據健保局統計,健保對象中,65歲以上老人佔約11%,門住診醫療利用約1,900億元,平均每100元門住診醫療費用,就有約35元用於老人。再根據內政部的資料顯示,目前國內失能人口約67萬人,其中65歲以上近41萬,預估至2025年,失能人口可能突破100萬人,在政府財政狀況愈益困頓之時,院長是否會考量藉由民間充裕資金,來為老人長期照護政策增添助力?。

※雖然國家財政赤字惡化,但台灣人民儲蓄卻相對充裕,若能開放壽險業投資長照事業,藉由民間力量投注老人長期照護問題。例如養生專區開發、養生會館、老年社區改 造等,這些新的市場需求,相信業者會有意願亦可創造就業機會,但有賴政府的支持(內政部日前亦表示除了修改老人福利法,否則沒有空間開放企業經營老人照護機構)才可行。

本席也藉此再提醒;因社會形態改變,缺乏子女照顧的獨居老人已愈來愈多,約占老年人口20%。預估到了2050年,老年人口會超過台灣總人口的1/5,屆時將成為名副其實的「老人國」,不但單身老人的居住不正義問題將更大,社會現實歧視的擴大恐將勢難避免。近年來;有關部門固然全力推動老人福利,但大部分均自金錢補助入手,也流於形式或過於理想化,忽略了社會對老人尊重互助的觀念建立與宣導。

問題十二:

偏遠地區的長期照護服務亦由於服務量未達經濟規模,人員培訓不易,以致長照服務嚴重不足,多年來對偏遠地區民眾形成雙重剝奪,長期照護的城鄉差距問題豈能不予正視?院長;政府允諾會為面臨高齡化社會建立可長可久的長期照護制度,但事實所顯現的卻是處處都見不足,而在長期照護體系的規劃中,除了目前的長期照護需求不能滿足外,本席更想瞭解的是;

(一)對長期任勞任怨的家庭照顧者具體支持服務的內容與策略是什麼?

(二)如何透過家庭外勞的納入管理確保服務品質?如何透過喘息服務的介入讓外勞獲得規律休息?如何保障受照顧者及其家人的權益?

(三)「繳同樣保費、卻沒有相同享受服務的權利」;獨居(身)無親(依)的高齡老人權益在那裡?

本席認為;許多偏差觀念的導正,政府責無旁貸,人口老化已成為大部分國家憂慮問題,欲使國力年輕化以及老有所養,可說是件「知易行難」的工作,不是局部方案所能解決,若要安定老人生活,恐怕必須全盤及深入著手!

肆、教育議題~12年國教。教育部

※引言:

12年國教還沒有正式上路,但卻已是風波不斷,議論紛紛反對聲音從未歇止,本席肯定12年國教政策之宗旨,普及教育及提升全民教育水準,都是好事,台灣的教改就像一列火車,十多年前開始發動,掛著「快樂學習」的標語,這部列車號稱要讓莘莘學子「掙脫聯考」、「消彌補習」、「不讓考試引導教學」、「回歸教育本質」,聽起來頭頭是道。但列車開動以來,就如同人類歷史上發生過的所有悲劇一樣,偉大的口號反而帶來更多的災難。書包比以前厚、補習比以前盛、學生比以前苦。普及教育的理想崇高,也不會有人懷疑,但多數家長注重學科能力,期望子女進入好大學的事實,卻是千古不變的鐵律,又怎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事緩則圓」,如果不是家長、專家學者甚至學生還有困惑?一個好的政策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反彈和異聲?香港前時「反洗腦」、「反國教」浪潮,使得香港特首讓步提出「國教修正方案」,延後實施國教,這說明了「民意」可貴及尊重輿論的重要。教育是國家根本,教育百年樹人之大計,為政者必慎之。當然;我們12年國教問題與香港國教問題,本質上不同,香港國教問題是反對教材內容太多來自共產黨的思想教育,而我們國教問題則在於缺少執行的配套措施。

問題十三:

教育部用鋸箭法,希望各招生區公立高中職比序免試入學比率要達到六成五,但卻造成公立明星高中如建國中學、北一女、中一中、雄中等均反彈,「不認同」、「無所適從」、「素質更不齊」、「逼到私校」等排山倒海而來的反對意見。本席就教;教育部對12年國教是否以為逐步提升公立高中職免試比率到100%,12年國教政策就算大功完成?為何容不下異議?為何不能未從整體角度去尋求合理可行的正確方案?

問題十四:

教育部的「12年國教」不要滿腦子想的光只是狹隘的消滅考試及入學方式,真正要想的是;如何讓我們的中學生,可以在競爭環境日益險惡的世界中生存與發展,提昇競爭力。在關鍵的課綱設計上,事不是應該有新的思維?本席必須嚴正的指出;教育部在規畫12年國教之始,沒有同時規畫新課綱,就是懈怠和失職!政府如果認同中學教育是提昇國際競爭力重要的開始,就應即責成有關,立刻動用所能的力量和資源,著手修訂課綱,使12年國教第一批受教者,入學時就能使用新課本。

※引言:

地方政府為12年國教政策的主要執行者,惟各縣市財政狀況差距懸殊,且五都合併後國立高中職改隸準備不足,導致台中、台南、高雄地方政府反彈,表示12年國教增加經費難以負荷。12年國民教育未建立配套措施優先順序,率先推出全面性免學費,導致經費分配偏重免學費,且未設排富條款,僅達到齊頭式平等,卻無助於均衡城鄉教育資源、確保國中學生基本素質、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目標之達成,資源配置欠當將壓縮其他配套措施預算編列空間。鑑此;本席要求12年國教所提出之配套需全盤檢討,排列優先順位,茲再建議如后:

問題十五:

(一)12年國教「免學費」所需經費龐大,但卻無法改善教學品質,又未設排富條款,違反該政策訴求之社會公平與正義目標。應剴切檢討「全面」免學費之必要性。

(二)是否應研議從高職教育先行著手?以高中職優質化均質化、技職教育與產業發展相關配套,縮短教學資源差異,建立學校與業界間密切互動關係,善用高中職社區化計畫,與學區內產業特色結合,發展高職教育特色。

(三)強化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措施;讓學生可依能力、性向或興趣,選擇就讀普通高中或職業學校,以淡化升學迷思,建構公平就學環境,為12年國教奠定厚實基礎,亦有利教育資源妥適配置與運用。

(經濟組)

壹、經濟議題~自由經濟示範區。本院經建會、本院農委會

※引言:

對於行政團隊能考量台灣經濟整體情勢與兼顧南北區域均衡發展的努力及效率,本席代表南部鄉親於此先表感謝。

101年國慶大典上,總統又再大聲的宣告:「自由經濟示範點」高雄是其中之一。本席必須指出;正當我國經濟發展困窘,各級政府財政負擔加劇之際,任何重大建設,必須將投入的資源做最有效的分配以謀求效率極大化。鑑此;政府應該集中投入資源,讓自由經濟示範區一設立就可以迅速累積投資、汲取經驗,當第一個示範點逐步累積營運成效而有需要時候,才是實際需要再設立新示範點的時機。而不是亂槍打鳥,在缺乏整體規劃及通盤考量下,白白浪費得之不易的資源及機會。

問題一:

對於民眾引頸期待日夜以盼,即將提出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在建設規模以及發展規劃上,一定要提出個能夠讓南部地區人民「有感」的政策內容。爰此;本席在此具體要求,政府除了告訴我們自由經濟示範區將設在高雄外,也應該具體的告訴高雄鄉親、告訴全國民眾,所謂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究竟要投入多少資源?究竟要進行甚麼建設?本席不希望南部地區人民引頸期盼的重大政策,最終又是另一個海市蜃樓!

問題二:

在沒有租稅優惠、沒有本勞外勞脫鉤、沒有工資優惠的前提下,究竟能產生何種吸引投資的額外誘因?自由經濟示範區到底要為台灣經濟成長創造什麼?除了通關和稅制等必要措施改善之外,「勞動成本議題」是自由經濟示範區可以故意迴避的問題嗎?

※引言:

推動經濟自由化,洽簽區域、雙邊自由經濟貿易協定,已是全球主要趨勢。最為外界所擔心的,乃是未來我國經貿大幅自由化之下,對我國的農業有何衝擊?「農業,不能成為貿易自由化的絆腳石」,但『農業,也不能成為貿易自由化的犧牲品』。

以韓國為例;貿易自由化對韓國農村經濟所帶來之衝擊,使許多農村面臨貧窮與發展停滯。國家偏頗的經濟發展政策與過度強調出口導向的貿易政策,使得韓國農村面臨發展危機,農業萎縮造成韓國農民生存困難。韓國將因大幅開放農產品進口,預估每年將造成約兩兆韓圜(約折合520億台幣)農業損失;三百萬韓國農民當中,每年將有約10%、約30萬農民被迫離開農業,這意味韓國的農業將被終結。

除此之外,韓國農村與農民也面臨耕地流失,以及被政府、財團剝奪的危機。據此,韓國政府宣示至2017年,將籌措22兆1,000億韓圜,相當於新台幣6,300億元,作為支援農業損失的對策資金與配套措施,其方法除了補貼,更重視改善農漁業體質,提升競爭力,希望降低進口農產品的衝擊。

問題三:

韓國農業的今日,會不會是台灣的明天?當韓國拿出合新台幣六千多億的預算搶農業的時候,我國政府的對策又在哪裡?現今台灣國內探討FTA,多只看到GDP可以成長多少、創造多少就業機會、可以避免被邊緣化,卻忽略討論可能帶來的衝擊,更別說提出因應配套措施!

貳、外交議題~FTA洽簽之戰略規劃。外交部、經濟部、本院陸委會

※引言:

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已是世界各國為利國家經濟成長,尤其以進出口貿易發展為主力之經濟體的重要課題。而為因應韓國逐漸形成的FTA網絡,經濟部將歐、美、日、紐、澳及東協國家,列為優先推動FTA的對象;但本席認為;要達成這個目標,用傳統個別突破吃力不討好;相對的,若能用推動兩岸ECFA的力量,全力促成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才是可行性高又有效率的方向。自由化是政府無法迴避的課題。如何積極展現以自由化促進經濟再成長的決心,是政府最缺乏的,也最需要面對的難題。但遺憾的是;政府推動洽簽FTA,在凝聚國內共識的力道似乎不足,大多數民眾並不瞭解FTA簽署對提升國家經濟成長的重要,反是可能衝擊卻被誇大渲染,極不利整體經貿發展策略之推動。

問題四:

政府雖再三強調FTA洽簽之重要,但是否已制定具備戰略性思維、符合我國經濟需求之「FTA藍圖規劃」?為何FTA洽簽國至今仍僅有巴拿馬、瓜地馬拉、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及宏都拉斯等5國?其他各相關談判進度之策略為何?

問題五:

韓國為有效推動與各國簽訂FTA效率,設有專責部級組織,俾以提升整體談判專業素質。但反觀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屬任務編組,成員來四面八方,缺乏統籌規劃、指揮及運用談判資源之機制,使得我國對外經貿事務欠缺具代表性及專業性之談判組織,不利我國對外經貿談判之推進。本席認為;政府宜利用組織再造之際,有效整合經貿談判組織且提升層級,並輔以下級單位與民間專業機構及人士互為支援,鼓勵民間企業或工商團體積極參與國際經貿組織活動,藉由非正式官方經濟合作關係之建立,拓展國際經濟發展空間並提升對外談判能力。

※引言:

針對加速洽簽FTA,突破韓國的競爭優勢,已是全國期待的同時。本席要特別提醒政府;過去各界都認為我國農業競爭力低,政策保守,是自由化的阻礙;但推動FTA真正的瓶頸,不在農業,而在占我國GDP七成的服務業。因此我國要與歐美洽簽FTA,及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自由化的重點不僅是降關稅而已,而在於服務業的自由化及法規革新。是故;服務業是自由化及FTA絆腳石的問題,為政府在設計FTA藍圖、規劃推動機制時必須嚴肅面對的問題。

問題六:

無論是ECFA還是FTA,談得好還是最重要的關鍵。與其要取得在時間上先於韓國這種短期利益,不如能夠爭取到更為優惠的進入條件,才是真正的勝利。在韓國凌厲洽簽佈署及進展壓力下,面對可能之衝擊,我政府有關要如何消弭國內抗爭,有效凝聚共識?政府是否應即早進行相關政策之說明與宣導,俾利降低民眾疑慮?請說明具體作為!

參、文化議題~舊城遺址文化承傳。文化部

※引言:

高雄市左營區為高雄地區早期發展主要重心,不論就人文、經濟、政治及宗教均從此處為中心開始發散。而近代發展過程特別是環繞軍墾、宗教為主,因此;左營蓮池潭周邊就存有舊鳳山縣古城牆門以及歷史悠久的古剎;散落其中者更有早年軍墾遺跡與國民政府撥遷來台所跟隨而來的眷村文化。如眾所周知;文化古蹟一旦遭破壞將很難再度恢復,喪失的不僅是建築物本身,更多的是文化底蘊流逝。

近來逐步開放的兩岸觀光帶來了大量陸客,但現行仍以環島一週的規劃居多,這類型觀光並沒有辦法讓陸客更深入的了解台灣的人文素養,有鑑於同文同種的大原則下,讓陸客深入寶島真正瞭解台灣的文化、成長,尤其台灣民主的深根、人民的想法,對兩岸和平永保安康至為重要。過去政府曾經考量將環舊城區域開發成「民俗技藝園區」,但因種種因素相關經費已規劃為宜蘭傳藝中心使用,在文化傳承及保留上南部地方又失棋一著,殊令人遺憾!

問題七:

本席強烈要求;請政府善用高雄舊城文化史跡;整體規劃左營地區文資。藉南部傳統文化保存,吸引陸客深入台灣;移植寶貴民主經歷,俾利兩岸永保安康和平。鑑此;高雄自然需要一個全面、可持續發展的文化觀光基地,具體建議由政府中央主導如后:

一、指定專責部會就左營舊城文化歷史做全面深入的探究和整理。

二、專案清查相關涵蓋區域內各項古蹟現況、文資保存及遭佔用情況。

三、統籌左營文化觀光園區暨配合觀光產業發展需求,進行總體發展規劃,活化聚焦文化觀光提升。

肆、內政議題~居住正義重北輕南。內政部

※引言:

政府為解決大台北地區房價高漲,中低收入民眾居住不易之問題,於開發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站A7站區時,即配合興建3,960戶的合宜住宅,更為提供足夠合宜住宅供給量,積極開發新北市板橋浮洲和宜住宅約4,455戶。而高雄新市鎮開發迄今已逾20年,原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在高雄縣市合併後,新市鎮區位處於大高雄都會區之中心,鄰近高雄捷運都會公園站,地理位置良好,且交通便捷,足以提供高雄市民良好居住環境。但相較大台北地區之合宜住宅建設,大高雄地區卻無此規劃,放任高雄新市鎮閒置大片空地。政府相關資源均投注於北部,怎不讓南部鄉親「有感」政府政策有重南輕北之嫌。

目前高雄新市鎮第一期發展區內之住宅區土地計33.52公頃,均已全數標脫,但仍傳出有建商積極洽商購買鄰近住宅區土地,可見當地仍有住宅需求。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已審定通過之「變更高雄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及「變更高雄新市鎮特動區第一期細部計畫(配合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中之住宅區土地,管理機關為內政部營建署,並無土地取得問題。爰此;本席要求內政部應即刻規劃興建合宜住宅與社會住宅,以嘉惠大高雄地區民眾並符達「居住正義」之整體公平。

問題八:

參考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區及板橋浮洲開發案興建合宜住宅模式,由內政部提供高雄新市鎮區內土地並招商興建合宜住宅,除可提供高雄市民中、低收入戶購屋需求,降低其購屋壓力外,並可帶動建商同步規劃興建開發高雄新市鎮,藉以引進人潮並促進新市鎮區內繁榮發展。

伍、交通議題~橫向國道收費。交通部

※引言:

高速公路預計明(102)年起國道1、3(含3甲)、5及東西向國道2、4、6、8、10均將從上匝道開始計程收費。本席之前質詢時便要求交通部將每條東西向國道的不同屬性作評估,並建議具災區聯外功能的橫向國道例如國道10號不宜遽然收費,然均未獲具體回應。交通部所提報告指出,國道全線均由「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所統籌辦理,為了使國道基金能永續維持以應應新建國道及後續維持,國道收費制度須永續維持。另外,為符使用者付費、公平付費的原則,所有國道不管南北向、東西向,在未來收費機制確立後,都將採齊一原則辦理。此種觀點;乍看言之有理,但其實不然,例如;國道10號為高雄甲仙鄉(小林村)、那瑪夏鄉、六龜鄉(新開部落)等莫納克風災(88水災)受災區域的重要聯外道路,災區重建尚未完成,若國道10號收費,豈不是在災民身上在多扒一層皮?

國道10號設置的主要目的為聯繫山區及偏鄉地域,其與橫向的快速道路,例如88快速道路又有何異?為了維持國道基金的永續運作所以不能不收費。此話差也,這就是為什麼政府自以為傲的施政,人民無感原因,因為與民眾想法根本南轅北轍,國道10號興建完成後,風災不幸重創偏鄉,導致國10號的承擔屬性與其他橫向國道有所不同,驟然擔負起了災區重建與未來復甦的聯外重責。爰此;不論站在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復甦災區產業及發展偏鄉觀光的立場,在高雄山區偏鄉未重建完成、路網齊備之前,均應暫緩實施計程收費。

問題九:

國道計程收費應就其服務責任及個別特性考量,政府施政不應盲目追求形式上的公平,而忽略南北差異與城鄉差距,尤其更不應該忽視設置之道路,因特殊事故所擔負起之意外重責,國道6號、10號對莫拉克災區與山區偏鄉的重要性即是如此。爰此;本席強烈要求「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應考量東西向國道之屬性,不宜所有橫向國道均冒然收費。該不近情理之收費政策應重新評估。

陸、社環議題~退休基金破產暨醫師五大皆空。本院衛生署、本院勞委會

※引言:

勞工保險開辦至今已逾62年,惟自90年底勞保責任準備提列金額即不敷支應到期應計老年給付估算金額,且不敷金額逐年增加,至101年6月底具請領老年給付要件之人數為224萬9,060人,不敷數高達1兆6,579億餘元。如加上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等應計給付,依據勞工保險局估算,截至100年12月底止勞保責任準備提列不敷數高達6兆3,131億元,已成為政府龐大潛藏負債,並影響代際間之公平負擔。勞保基金至民國106年時,支出將大於收入,至民國116年時,更會瀕臨破產危機。茲就勞保全面惡化問題分析如后:

一、青年失業率高升不降已成長期趨勢,使勞保缺口未來難以彌補,更可能逐步擴大。

二、中高齡就業問題存在已久,面對每年大批年輕勞動力進入職場,不僅造成中高齡勞動者難以重回職場,且這些勞工往往是家庭經濟支柱,可能衍生出貧窮世襲等社會問題。

三、執法不彰,惡劣雇主剝削勞工的新聞,不時登上媒體版面,例如勞保高薪低報、超時工作、濫用責任制等。

由以上可以窺見,現今勞保可能面臨破產的原因,除了整體台灣社會發展朝高齡外、少子化造成繳費的人少、領錢的人多之外;整體勞保財務制度設計也有重大瑕疵。鑑此;本席嚴正要求政府迅速拿出實際因應對策,解決問題,讓人民能夠有感。

問題十:

以目前的保費繳納收支看來,勞保費率與給付額輕重比例,適切與否,政府應邀請朝野透過精算就問題協商並檢討是否應予調降?。

問題十一:

設法提高勞保基金操作績效:台股在投資組合中的權重不宜過高,理應做全球布局,分散風險並提高操作收益率。

問題十二:

政府及勞保單位應加強監控勞保基金的財務狀況,做好風險管理。並針對是否調整或約束請領方式亦應審慎討論。

問題十三:

本席必須強調,無論是提高保費抑或是調低所得替代率,在經濟情勢嚴峻的此時,都易帶給勞工一再從勞工的口袋中挖錢、由年輕勞工概括承受「勞勞相爭」的負面印象。因此,政府應當全面檢討社會體制,從根本的稅賦制度與勞動法規保障的改革做起,才是讓勞工得以溫飽的釜底抽薪之計。

※引言:

近來五大科專科醫師荒引起廣泛討論,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急診醫學科等五大專科醫師荒問題,除風險高、工作負擔重、醫療糾紛多外,全民健保的支付標準未能合理反應各專科的風險及負擔,惡性循環下,使得部分專科人才紛紛出走,醫師人力失衡問題日益嚴重,有人以「五大皆空」稱之,有人以「出走」來形容,戲謔的言詞下盡是醫者的無奈與痛心。研究發現;國內專科醫師10年離職率以急診醫師明顯最高。急診醫師執業滿十年平均8%至10%的急診醫師會離開職場,究其原因;大環境的偏差是急診醫師做不下去的主因。

問題十四:

比起過去,現在醫護的醫療糾紛越來越嚴重?醫護推動除罪化,避免用刑法約束,主要是近來有太多的醫事糾紛,已變相成有心人利用的工具,讓不少有心懸壺濟世的醫生怯而止步,肇致或改選擇風險較少甚而棄醫改事他行,醫護人力愈益嚴重失血,鑑此;除罪化推動雖屬必要,但在二者間如何不影響病人權益,又能令少數不適醫師能被約束?面對醫療糾紛時,如何在其間取得平衡,使既能保護病人權益,也能免除醫師的壓力?政府迄今的對策又是如何?

問題十五:

面對這場醫界的「空」前危機,釜底抽薪之計,在於政府應回歸制度面解決問題,重新檢討包括支付制度及轉診制度醫界認為不合理之處。就醫療刑責合理化,相關部會應體察社會需求與醫療特殊性,通力合作,與時俱進檢討修法,給予醫師合理之執業生存空間。

柒、財政議題~證所稅、奢侈稅風波未平,有必要再於此時討論及「房屋稅」和「地價稅」?財政部、金管會

※引言:

據『環球透視(GI)近期下修全球經濟成長率(GDP),GI於7月時曾將全球GDP由2.7%下修到2.6%,本(10)月中再度下調全球GDP至2.5%,透露出在歐債問題未能解決,美、日、中等大型經濟體經濟未見顯著復甦情況下,GI仍看淡全球經濟發展。主計總處8月中亦曾第八度下修全年GDP至1.66%,近期則有中華經濟研究院下修GDP至1.52%、元大寶華綜合經濟研究院下修GDP至1.38%。在一片下修聲浪中,主計總處9月將九度下修全年GDP機會大增。』

院長;就近來一連串的經濟數據及台灣整個社會及民眾的反應,若以「市場低迷,百業蕭條」形容是一點都不為過!本席真的是百感交集!前幾天財政部為充裕財政收入,已發函要求各縣市首長調整公告現值以增加財源,因此明(102)年起民眾的房屋稅和地價稅不排除變高。還強調,「地段率是合理調整,不是加稅。」

問題十六:

本席真的沒有辦法理解,政府的想法為什麼與民眾「每日油米柴鹽的現實感受」差距如此之遙?整體現實大環境的不佳,政府難道沒有看到?為什麼在這個時候還要不斷提些「傷口抹鹽」的政策風聲,院長;本席一再提醒;再好的政策在『不對的時機』提出,就是個不當的政策,您要人民如何對政府施政認同?

※引言:

從近來一連串政策宣布後,造成社會分裂、民眾情緒激憤,本席真的是十分擔心!如果這些作為都是對的,為什麼不但沒有掌聲反還是罵聲遍野?院長;本席請問:

※因證所稅之故,股民哀鴻遍野,台股低迷價量大幅萎縮,政府稅收至少已短少640多億元,政府是否視若無睹?

※再有實價課徵15%的奢侈稅,原本財政部預估奢侈稅1年稅收約151億元,但實際僅徵收41億餘元,這種稅是政府費了這麼大勁的所謂「公平正義」目的?

開徵奢侈稅的預估稅收不如預期,卻阻礙資產流通,使市場交易萎縮,各類施政與實際現象有落差,本院尚待檢討政策適切性時,而今;卻又將調高民眾的「房屋稅」和「地價稅」,院長;您覺得在此時此刻整體經濟面這麼差的時候,這時候是最適當的增稅時機嗎?別的國家是好戲連床我們是歹戲連棚。再加上即將上路的二代健保,加徵資本利得「補充保險費」等等,上端種種相關規定的提出,已不只是飽受各界批評,根本就已成輿論的撻伐!本席語重心長的建議院長請多加思量,別讓 總統的「有感」施政成了「反感」甚至「惡感」施政。

問題十七:

以證所稅為例;本席具體建議院長即刻宣示:

一、明(102)年暫緩實施證所稅,應俟經濟好轉後再議。

二、將證交稅稅率自現行千分之三減半,調降為千分之ㄧ點五,先實施半年,讓經濟迅速回溫!

<背景說明>:

〈自從政府宣布明年起開徵證所稅,單日成交量自先前的近千億元急縮減為四、五百億元左右,預估今年度證交稅收至少短收六百四十多億元;財政部編列的102年證交稅稅收也首度未達一千億元,只編列963億6300萬元,比101年少300億元。如果明年復徵證所稅,能收到110億元稅收的話,還是會短收200多億元,甚至更糟!〉

※引言:

也許證所稅並非股市直直跌的主因,但不容否認:「股市是經濟的櫥窗」,台灣經濟面的可能崩盤,本席認為「民眾信心及對證府信任」才是真正問題關鍵所在,如果 院長能宣示明年暫緩實施證所稅,投資人恐慌感消除,信心將重拾,證交稅收也將迅速回升,一旦證交稅率又減半徵收,將成股市超級利多,在薄利多銷概念下,投資人熱絡進場,買盤積極,證交稅收將比現在更亮眼!

本席必須坦白的說;股市今日價量齊跌,流動性不足的市況表現,已不單純僅是反映經濟基本面,更有部分是來自對政府的不信任。股市雖是籌資管道,卻擺脫不掉投機色彩,加上過去未開徵資本利得稅之故,一旦觸及動用國庫資源(例如降稅)救市,正反意見往往蜂湧而至,救股市未必馬上經濟就會逆轉勝。但是,股市卻是景氣最敏感的測溫計,長期疲弱將使企業籌資無門、人民財富縮水、內需不振、失業潮等接踵而至,帶來經濟與金融的連鎖危機。任由股市坐困愁城,承擔代價者不會只局限於投資人。若從這個角度來看,股市是該救的。那麼,股市又該怎麼救呢?動能當然是指標。交易量決定股市脫困的速度;而景氣則是左右成交量的關鍵。因此,短期救信心、長期救經濟,雙軌齊下才能救股市。證所稅追求的是租稅正義的價值,卻也是削弱股市動能的重要關鍵。

問題十八:

本席再請院長正視;追求「公平」天經地義,但卻不必然需要犧牲效率。否則成交量萎縮,國庫也不會有稅收。政府若有多重考量,其實也不必永久調降交易稅,何不妨授權行政部門視經濟景氣適時增減交易稅率,也即是採行機動調整,際此經濟低迷不振時,不失也為一可行方法,總之;救病先救急,養氣在日後。本席請院長應認真考量,不是一直迷思何謂「有感」?

說明 
內容

黃委員就高雄交通建設等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有關機關查復如下:

一、關於高雄交通建設問題:

(一)為打造高雄經貿發展願景,行政院經建會已推動「高雄海空經貿城整體發展綱要計畫」,投入經費約3,042億元。有關民國101年至105年將投注428億元建設高雄港,屬行政院101年核定臺灣國際商港未來建設計畫之一,係以建構亞太海運樞紐及兼顧客運與觀光發展為目標;高雄港定位為「全方位加值物流港」及「具國際觀光及商旅服務之港口」,為朝「綠色港口」及「創值增量」目標發展,將持續推動洲際貨櫃中心計畫,辦理舊港區碼頭轉型及擴展自由貿易港區業務。另在民間投資部分,將藉由政府提供完善基礎建設,引進民間業者採BOT方式投資營運港埠設施及回臺投資設廠,從事自由港區事業,朝「創值增量」之目標發展。

(二)高雄港為我國國際商港核心,未來規劃構想係在2040年發展藍圖下逐步推動,將重心朝南部發展,並擴建高雄港第三港區,以及設定2040年達到成長倍增目標(貨櫃量成長至2,000萬TEU、散雜貨量成長至1.8億公噸、營收成長至140億元)。近5年致力推動之各項重大港埠建設及結合港埠營運策略,相關重點工作如下:

1、在港埠建設方面:除因應船舶持續大型化,持續推動洲際貨櫃中心第1期及第2期建設計畫;為擴展自由貿易港區業務,賡續辦理南星土地開發計畫,規劃擴增第4及第2貨櫃中心後線場地,同時興建中島、前鎮二商港區與南星計畫區之公共倉儲設施,以順應港埠朝物流發展之國際趨勢;另配合洲際貨櫃中心推動時程辦理舊港區碼頭轉型,其中以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以及規劃16至18及21至22號碼頭,作為國際觀光飯店、郵輪及遊艇相關產業發展使用,為近年重點工作,將有助於促進港市共榮及觀光發展。俟上開計畫完工營運後,可增加-16米至22米之深水碼頭共23座及先進後線裝卸倉棧設施,滿足大型船舶靠泊需求,強化拓展自由貿易港區業務,對於高雄港將有結構性變化,亦對高雄港市及南部地區之產業發展具有關鍵性之影響。

2、在營運策略方面:

(1)推動自由港區發展作為:自由港區自98年由交通部主管,共計110家事業進駐營運,已發展國際貿易、多國加值再出口、國際物流配銷及檢測維修服務等多元營運模式。截至100年止,3年進出口貿易值平均年成長率為43.66%,101年1月至9月成長率達66.48%,預估全年貿易值超過4,300億元,政策已具初步成效。未來推動重點將持續強化已發展之成功營運模式,並開創新營運模式,包括爭取高雄港為倫敦金屬交易中心之遞交港,鞏固區域配銷樞紐地位;鬆綁革新法規制度,創造檢測維修模式之利基;以「前店後廠」構想連結自由港區與國內外腹地產業,擴大加值效果;推展多國加值併貨(MCC)模式,擴大轉口貿易貨源。

(2)提升港埠營運量措施:臺灣港務公司已研議採取「轉口實櫃獎勵措施」,以期有效拓展東南亞及日、韓等國際中轉貨櫃市場,提升臺灣港群之轉口櫃量;推動「島內藍色公路轉運業務」,以提升藍色公路貨櫃艙位使用率,紓解公路運輸負擔,改善市區交通,並降低港區及鄰近週邊地區之空氣污染;持續拓展「大陸二線港口及東南亞新興市場開發計畫」,以吸引國際航商及兩岸國輪業者利用高雄港做為轉運港,進而鞏固高雄港之轉運樞紐角色。

(三)交通部成立臺灣港務公司統籌開發營運國際商港,將以臺灣港群概念,並以高雄港為核心,帶動我國國際商港整體發展及競爭力,港務公司自101年3月1日成立迄今積極招商,於11月16日舉辦「101年度聯合簽約典禮」,與18家公民營事業機構簽署投資契約(6家)及投資意向書(12家),投資港區包含四大國際商港,廠商包含物流、航運、石化等多元產業,總投資金額達新臺幣554億元,各投資案正式營運後,預計創造5,600個就業機會,每年增加港口貨物裝卸量2,318萬噸,可為政府帶來至少306億元稅收,預計可創造1,000億元以上之投資效益。相信在政府及民間業者共同合作興建營運下,將可奠定臺灣港群邁向國際物流加值港口之基石,有助於發展臺灣為區域運籌樞紐,並促使高雄港成為串連國內產業與國際供應鏈之重要節點,以鞏固海運樞紐地位及轉運重鎮地位。

(四)為強化高雄國際機場之競爭力,交通部民航局(下稱民航局)已持續辦理下列改善措施:

1、增加旅客運輸能量:

(1)高雄國際機場為我國南部主要之國際機場,我國與其他國家簽署通航協定,均爭取將高雄納入通航航點。目前高雄國際機場之國際航線,計有飛航大阪關西、東京成田、首爾仁川、曼谷、河內、胡志明市、香港、馬尼拉、澳門及新加坡等10個航點,每週往返計有146班。101年1月至9月自高雄機場往返國際航班達1萬2,912架次,載運旅客達184萬5,081人次,載客率約為70.56%。

(2)兩岸定期航班部分,兩岸自100年6月達成定期航班增班共識後,民航局於航班分配時,已考量中南部地區民眾對兩岸航班之需求,要求並鼓勵國籍業者安排部分航班自桃園、臺北松山以外機場出發,另請大陸方面鼓勵陸籍航空公司飛航中南部航點;至於在我方新增每週94班中,高雄國際機場為23班,增幅達92%,居各機場之冠,101年1月至9月自高雄國際機場往返兩岸定期航班達3,892架次,載運旅客達54萬4千餘人次,與100年同期相較,飛航架次數成長86%,載客人數成長66%。不定期航班部分,兩岸業者依市場臨時性需求提出不定期旅遊包機之飛航申請,開發客源並培養市場,自101年4月起,兩岸航空公司申請自高雄國際機場飛航不定期旅遊班機有逐月遞增趨勢,且自7月起每月均超過20班。

2、機場硬體建設改善計畫:為提升高雄國際機場之設施及服務品質,民航局刻正辦理相關工程建設,包含重新規劃整修國內航廈、國際線航廈出境大廳擴建工程計畫及貨運站區改擴建工程等。有關所提「南星計畫」中有關擴建機場部分,因於外海興建跑道需填海造地,工程規模龐大、經費需求極鉅,亦須充分考量施工區域之地質、風向、風速等地理、氣候條件,確認工程技術之可行性;並檢討環境影響評估、航空噪音、有無飛鳥影響飛安、在地住民之意願及聯外交通等,方能綜合檢討是否具有投資價值。因此,高雄機場之未來發展方向,民航局業依行政院經建會擬訂「高雄海空經貿城整體發展綱要計畫」,刻正委託辦理「臺灣地區民用機場整體規劃」案,案內將考量國家資源合理分配,分析南部國際機場功能定位及發展需求,確認高雄小港機場之整體發展方向後,再進行相關評估規劃。

3、為加強行銷南臺灣觀光,交通部觀光局(下稱觀光局)業將臺南、高雄、墾丁、十大觀光小城-美濃等,納為行銷重點,向各主要客源市場積極宣傳推廣,邀請國際旅遊媒體與旅行業者實際考察,據以宣傳、包裝南臺灣旅遊產品。另以獎勵補助方式,鼓勵包機及國際郵輪彎靠高雄,提升國際旅客前往南部旅遊之意願。另在包機獎助部分,101年已有20架次申請飛行兩岸高雄,計募集3,150人次。

二、關於陸客來臺觀光問題:

(一)為使陸客更深入瞭解臺灣,觀光局持續推動團客產品更新,從組團社端著手,以分區搭配主題旅遊,開發深度旅遊產品,促進旅客分流;目前已促成山東省推出休閒農場主題遊程、江蘇省推出「樂活心臺灣」高價零購物團。此外,觀光局北京辦事處持續舉辦臺灣觀光說明會,提供組團社與當地媒體最新臺灣旅遊資訊與特色主題遊,如山東推廣臺灣孔廟遊及山岳資源、江蘇推廣茶文化與美食,貴州推廣太平洋風光與原鄉部落之旅、江西推廣蛋蛋主題之旅(品嚐各式蛋材小吃)與宗教文化之旅、山西行銷閻錫山在臺行止之旅、福建行銷離島風情之旅、自行車巡遊之旅等,推動組團社加速更新旅遊產品。101年度續參加中國北方旅遊交易會、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等國際旅展,向旅遊同業及媒體說明臺灣深度遊與主題遊。

(二)在行銷陸客來臺自由行方面,觀光局因應第2批開放自由行10個試點城市開放,啟動宣傳措施,投入包括交通媒體與戶外大型LED影音廣告等宣傳,並配合各大節慶活動,邀訪分眾媒體來臺採訪,維持臺灣遊之新鮮度。

(三)在接待環境準備方面,觀光局推動品質旅遊,例如鼓勵國內業者包裝優質行程、加強調查公布合理旅遊價格,並提升旅行團團餐品質,推出「臺灣團餐大車拚」活動,評選出特色團餐餐廳。另續強化陸客市場品質管理,如加強維護陸客團旅遊品質及安全、加強熱門景點分流管制,並強化陸客團合理行程審核管控機制,建立旅遊安全預警與危機處理機制;觀光局並已積極配合檢警單位針對部分購物商店不公平販售行為進行查察。至於旅館與遊覽車接待能量目前尚足因應,據估計2012年至2015年預計開業之旅館計450家,投資金額達新臺幣1,749億元。又有關司機工時過長等問題,觀光局已修正發布「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明定遊覽車駕駛人勞動工時不得違反「勞動基準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之規定,並配合公路總局持續實施路檢作業,共同稽查遊覽車駕駛是否超時工作。

(四)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為新興旅遊市場,觀光局以「循序漸進」、「質量並重」、「從誠信出發、以優質為本」等原則,維持品質並確保旅遊安全。配合陸客來臺自由行政策開放,已投入鼓勵臺灣遊產品優質化、深度化.並適時檢討自由行與商務陸客來臺簽證措施,爭取高價值客源來臺旅遊與消費。

三、關於長期照護政策問題:

(一)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目前我國長期照護(以下簡稱長照)制度發展分3階段進行,第1階段為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作為發展基礎服務模式及量能;第2階段推動「長期照護服務法」(以下簡稱長照服務法)及長照服務網計畫,健全長照服務體系,發展普及、均衡且量能充足之服務資源;第3階段為長照保險之立法與推動。

(二)為建構我國長照服務體系,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97年度起全面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結合社政、衛政等跨專業資源,提供失能民眾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居家護理、社區及居家復健服務、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老人營養餐飲服務、喘息服務、交通接送服務,以及長照機構服務;並按失能者之家庭經濟情況提供不同補助比率,低收入者由政府全額補助,中低收入者補助90%,一般戶自99年度起由補助60%提高為70%。另為減輕家庭照顧者負荷,其中並特別針對家庭照顧者提供喘息服務,有關於補助標準方面,照顧輕度、中度失能老人之家庭照顧者,每年提供喘息服務14天、照顧重度失能者則每年最高補助21天,每日照顧費用以新臺幣1,000元計,家庭照顧者並可依其需求,搭配使用居家式或機構式喘息服務。此外,為彌補中低收入家庭因照顧家中老人而離開職場,致喪失經濟所得,對於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且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請看護(傭)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者,其失能程度經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之老人,發給家庭照顧者特別照顧津貼每月5,000元。截至101年度第3季止,累計受益人次6,742人,核撥金額3,375萬5,000元。

(三)高齡者之健康與照顧需求,包括醫療、個人及社會照顧等面向,涉及跨專業之合作,宜由國家建構整體照顧服務體系,朝多元化、普及化、優質化及民眾可負擔之資源方向進行,同時兼顧國內照顧服務產業發展及促進國人投入照顧服務產業,且由本國人提供服務,並有照顧服務督導,將更能確保服務品質及受照顧者權益,倘照顧服務需求無法由國內照顧服務資源提供滿足時,方由外籍看護工補充之,是依我國長照政策規劃,外籍看護工係屬補充之輔助人力。為加強外籍看護工專業技能,外籍看護工來臺工作前,必須依內政部及行政院衛生署會銜公告之「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於外勞來源國之訓練機構接受90小時職前訓練;訓練合格後經外勞來源國之勞工部門驗證發給合格證明,並為向我國駐外代表處申請來臺工作簽證之文件之一。又為加強落實外勞管理措施及避免遭受雇主濫用,行政院勞委會已明定於外籍看護工入國工作3日內,雇主需向地方勞政主管機關通報並進行生活管理檢查,以保障外籍看護工之權益。101年2月23日送請貴院審議之長照服務法草案,業將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評估、訓練及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得申請支持性服務等納入規範,惟仍須考量外籍看護工並非穩定人力,不宜過度依賴。又,現行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對於聘有外籍看護工之民眾,符合服務對象資格且經失能評估者,仍可申請下列長照服務:

1、居家復健、居家護理等長照醫事服務,提供所需專業協助與照護指導,以提升整體照護品質。

2、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已提供基本喘息服務,若為聘僱外籍看護工之家庭,於外籍看護工空窗期(暫離開1個月以上)亦可申請喘息服務。再者,於外籍看護工休假時(時間未超過1個月),可以自費方式購買使用喘息服務。

(四)我國人口結構已呈現快速老化趨勢,截至101年10月底止,老年人口計258萬1,684人,占總人口11.08%。此外,國民平均餘命亦逐年增加,81年男性平均餘命為71.8歲、女性77.2歲,100年男性提高至75.96歲、女性為82.63歲,兩性平均餘命為79.15歲。據行政院經建會推估,114年老人人口將占總人口20.3%,顯見人口快速老化事實。為因應高齡化社會需求,內政部業以經濟安全、生活照顧、健康維護三大面向為政策主軸,致力於提升老人福利:

1、經濟安全方面,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賡續發放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每月給予3,600元或7,200元生活補助費用,截至101年8月底止,計核發61億2,721萬餘元、11萬9,926人受益。另為積極保障老人經濟安全,業於97年10月1日開辦國民年金制度,101年截至8月底止,被保險人數為380萬5,515人,每月核付各項給付人數達123萬1,800人。自開辦起至101年8月底止,累計核付金額達1,621億3,002萬6,957元;其中老年年金給付人數為33萬875人,累計核付金額達250億5,656萬7,310元;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為80萬4,488人,累計核付金額達1,199億695萬441元。

2、生活照顧方面,為提供失能老人長照服務,內政部與行政院衛生署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供失能者所需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老人餐飲、長照機構、交通接送、喘息服務、居家護理、社區及居家復健等10項服務,有關社政服務項目,101年度截至9月底止,計服務8萬5,348人。有關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部分,累計至101年度10月底止,共設置1,760點,提供20萬以上老人關懷訪視、電話問安、健康促進、餐飲等服務。此外,並積極輔導安養機構轉型及補助民間單位設立老人長照機構,截至101年7月底止,全國老人安養及長照機構計1,036家,可服務5萬6,577位老人,若再加上護理之家(統計資料為100年6月底)及榮譽國民之家之床位,共有9萬7,422床可作為長期照顧之用。

3、健康維護方面,包含由行政院衛生署提供老人健康檢查、重大傷病醫療費用免部分負擔、免費接種流感疫苗。內政部則補助中低收入70歲以上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補助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99年度更將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以及接受各級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托育費或養護費達50%以上之老人納入,自98年度起至101年9月底止,計2萬1,594人長輩受惠。

4、另於老人保護方面,積極輔導地方政府設置緊急通報點及建立通報制度,並委託民間專業單位辦理諮詢服務,提供老人及其家屬心理及社會支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並提供中低收入失能獨居老人安裝緊急救援連線服務系統,101年度截至9月底止,計有5,114位獨居長者安裝該系統。內政部另於90年補助成立「失蹤老人協尋中心」,自90年10月開辦至101年8月底止,計1,917人通報協尋,其中1,094人已尋獲。

5、98年9月7日行政院核定推動「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以「活力老化」、「友善老人」、「世代融合」為三大主軸,推動全方位的服務措施。內政部刻正規劃第2期方案,以「積極預防、社區互助、在地長壽」為原則,以期建構友善老人之健康、安全與尊嚴之高齡化社會。

(五)為因應老年人口快速增加所帶來之長照需求,目前政府已積極推動各項長照措施,其中營利組織可參與之項目包括交通接送(各類汽車與計程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營養餐飲(餐館業者及其他餐飲業)、輔具服務、遠距服務(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住家環境改善服務、老人住宅(營造及工程業)等。有關所提開放壽險業投資長照事業一節,行政院於101年8月21日召開之財經議題研商會議已獲致結論,保險業資金導入專案運用公共建設及長照有關之福利事業,可兼顧權益、社會公益及經濟發展,另行政院工程會已將推動民間資金投入長照列為PFI制度之示範範例之一。為配合政府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長照產業之政策,金管會將參酌各界意見,持續就保險業資金投入社會福利事業之投資方式及限額等相關法令進行檢討,增加保險業參與該等產業投資之管道及彈性,以創造保險業資金運用及社會長照事業發展之雙贏。鑑於長照機構設立方式是否不限於財團法人之議題,涉及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等機關之主管法規,金管會將與相關部會積極溝通。長照產業之設立方式,除現有之財團法人方式外,應可思考透過財團法人與營利組織平行存在方式,促進產業內良性之品質競爭,在公共化、社區化以外,提供不同需求者均能獲得其所需要之服務,以提供更良好之服務品質,並可透過訂定適當之監理及管制標準,以消除外界對營利機構參與長照產業之疑慮。至於商業性長照保險之推動,為鼓勵民眾提早利用商業保險(例如長照保險、醫療保險)規劃自身退休生活,金管會刻正積極與財政部研議針對投保長照保險之保戶提供賦稅誘因之可行性,並督導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研訂「長照保險單示範條款」;另為配合未來政府開辦之政策性長照保險,金管會已與行政院衛生署建立資訊溝通平臺,持續追蹤瞭解該政策之方向與細節,俾利未來政策性長照保險正式開辦後,商業性長照保險得迅速配合調整商品架構與內容,期使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得緊密結合,提供民眾更完善之保障。

(六)為減少長照服務資源質與量之城鄉差距,充實照顧服務人力,擴大服務基礎,相關機關已積極推動下列工作:

1、加強各項長照服務資源與人力盤點,建構綿密服務網絡,減少城鄉差距。

2、結合專家學者推動長照服務專業輔導計畫,並透過補助經費挹注及教育訓練觀摩等方式,促進民間單位參與提供服務之能力與意願,由點線面擴增服務提供單位之量能。

3、依據內政部辦理照顧服務員結訓學員就業意向調查研究結果,針對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進行檢討與修訂,加強照顧服務員培訓與留任機制,充實照顧服務人力資源。另整體規劃社工人員長照專業訓練課程,提升長照服務人力素質。

4、考量偏遠地區因個案居住地點分散,照顧服務員奔波於不同案家之路況差且耗時,導致所需交通成本較高,且影響渠等實質收入,內政部自101年度起調整偏遠地區照顧服務員交通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1,000元調高為1,500元,以提升照顧服務員留任偏鄉居家服務之意願。

5、訂定居家服務與日間照顧評鑑考核指標,增進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督導管理,並建立獎勵或輔導退場機制。

6、行政院衛生署規劃長照服務網計畫,將全國劃分為大(22個)、中(63個)、小(368個)區域,研訂獎助發展措施,並以社區化及在地化資源發展為主。

7、推動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在地化長照服務體系發展,培訓在地專業人力,設置在地且社區化長照服務據點。截至101年已建置13個據點,預計103年底將增至40個據點。

8、業將「建置家庭照顧者支持網絡」列入長照服務網計畫之規劃重點,並規劃於5年內完成建置,提供家庭照顧者更符合需要之服務。101年底並建置全國性家庭照顧者諮詢專線服務。

9、依未來長照人口成長趨勢,規劃並擴大各類照護人力培訓,針對醫事長照專業人員已完成3階段課程規劃,並將分階段展開長照專業人力培訓計畫,以強化照護量能。99年已訓練3,553人次,100年6,114人次,101年預估再訓練6,500人次。

(七)為因應人口高齡化之照護需求,減輕家庭照顧負擔,行政院衛生署刻正規劃推動長照保險相關事宜,目前規劃保險費採量能負擔之原則收取,以達成社會保險分散風險、自助互助之目標,減輕失能者及其家庭之財務負擔;若個案有長照之需求,保險人將視評估結果,依據其失能程度及長照需要,提供長照保險服務。由於開辦長照保險需有充足與普及之服務資源,因此行政院衛生署亦積極推動長照服務法之制定工作,期能藉此健全長照服務體系,並設置長照發展基金,獎勵發展普及性之長照服務資源,以提升未來使用保險服務資源之可近性。

四、關於十二年國教問題:

(一)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下稱十二年國教)入學方式,十二年國教入學方式以適性發展為規劃核心理念,103學年度起各免試就學區至少須提供全區總招生名額75%以上免試入學,讓國中教學正常化及釋放學生創造力及想像力;另保留至多25%辦理特色招生,讓已明確具有學術或技藝能性向之學生有展現其優勢能力之機會。有關各校免試入學比率,教育部將秉持「穩健推動」原則,逐年就入學方式進行專業評估,且每3年進行一次總檢討。各界對於十二年國教之意見相當多元,為廣泛徵詢各界意見,教育部已成立十二年國教諮詢會,討論蒐集各界意見,以妥善規劃。

(二)有關十二年國教之課程綱要,教育部已完成第一波中小學課程之連貫與統整,將在周延完成教科用書審定、師資培訓進修、學校行政服務系統調整等配套措施後開始實施。該部已於101年10月11日召開「普通高級中學數學及自然領域課程綱要微調研商會議」決議,在不變動現行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之前提下,以103學年度高一新生為適用對象,請國家教育研究院啟動普通高級中學數學及自然領域(物理、化學、生物及基礎地球科學)課程綱要微調修訂工作計畫,原則在本(102)年7月底前循行政程序完成修訂發布事宜。教育部預定於本年6月完成「十二年一貫課程發展建議書」及「十二年一貫課程體系指引」,103年審議發布十二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105年審議發布各領域、學科、群科綱要及十二年一貫課程實踐之支持系統。

(三)有關十二年國教全面免學費之必要性及研議從高職教育先行著手等節,為提升國民素質,培育優質現代青年以強化國家競爭力,世界先進國家教育改革之目標多為優先延伸國民教育年限。為宣示政府延長國民教育年限,並減輕經濟弱勢家庭教育費用之負擔,以達成「均富公義」之國家發展願景,行政院於100年9月20日核定十二年國教實施計畫,其計畫內容包括「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基於營造社會公平正義之教育環境,採「先從高職做起」,其實施方式就是以高職先行辦理。十二年國教所需經費已有預算,以保障政策穩定執行。為落實高職在十二年國教之精進與永續發展,教育部已進行「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之微調,預計103學年度起實施,並擬訂第2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規劃從「政策統整」、「系科調整」、「實務選才」、「課程彈性」、「設備更新」、「實務增能」、「就業接軌」、「創新創業」及「證能合一」等9個策略,落實技職教育政策整體發展。未來高職將適度增設就業導向專班,持續擴大辦理教師赴產業界研習,充實職業學校實習教學設備更新,加強產業界與學校互動,配合十二年國教課程研修,預計於105年2月完成職業學校群科新課程綱要等工作要項列為高職精進與永續發展之具體措施,促進技職教育務實致用之發展。

(四)有關強化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一節,行政院核定十二年國教實施計畫,其計畫內容即包括「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方案,相關重點工作如下︰

1、建請地方政府應將正常教學納入校務評鑑項目,以督導學校之辦學情形並加以考核:規劃建置全國中小學教師員額系統,辦理教育部補助增置偏遠及小型國民中學教師員額實施計畫,以補強各學習領域(學科)師資,改善教學。

2、建置完善推動組織:協助地方政府成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訂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國民中學適性輔導工作運作模式」作業規定,以為適性輔導工作之推動依據。

3、活用導師人力,並增置專業輔導人力:依「國民教育法」第10條規定,教育部補助增置專任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俾利各地方政府有更多專業人力足資運用。

4、落實各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包括督責各國中落實生涯發展教育、追蹤與分析各國中畢業生進路。

5、參酌「國民中學推動生涯發展教育工作手冊」,將國小畢業生之輔導資料移送國民中學,協助學生記錄個人生涯規劃相關資料,以利九年級時進行升學進路選擇。另規劃辦理各年級生涯講座、社區高職參訪、協助學生建置生涯檔案等。

五、關於自由經濟示範區問題:

(一)有關「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其興設將配合地方意願、地方環境特性與區域均衡等原則,由中央劃設或由地方申請設立,高雄市具備劃設示範區條件,而示範區之規劃不限1處。行政院經建會刻正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之定位構想、設置條件及法令配套等進行相關研究,俟該會完成最終規劃,財政部亦將針對示範區內租稅優惠配合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二)貿易自由化已成為全球化之重要指標,我政府明確宣示將加快FTA談判腳步及儘速加入TPP,在此貿易自由化趨勢下,農業部門面臨巨大之市場開放壓力。我國農業以小農經營型態為主,面對農民老齡化、國際原物料價格上漲及全球氣候變遷帶來之高度風險,臺灣農業需以新思維來提升產業競爭力,進行跨領域產業與人力結構調整。行政院農委會以「樂活農業」為施政主軸,形塑臺灣農業成為有活力、年輕化、高競爭力且所得穩定之產業。經貿自由化因應對策須以積極創新取代被動防守之策略思維,強化農業競爭力,推動重點如下:

1、強化農產業價值鏈升級:建構以市場導向由產到銷之產業價值鏈,輔導建立品牌,推展臺灣優良農產品、資材、技術輸出;與其他國家策略聯盟,加入國際貿易之出口擴張,例如毛豆、動物疫苗等;加強與關聯產業之鏈結,例如推動茶產業與茶食、茶藝、茶具創作及休閒觀光,建構健康時尚茶產業;以價值鏈概念建立農業產業聚落,例如設立農業產業專業區、農業加工出口區,輔導利用國產、進口農產原料加工或再製後外銷。

2、跨域整合優化產業與人力結構:跨業合作推動傳統農產業優化,結合綠能、環控與資訊等科技,發展高效節能與友善環境生產模式,例如推動植物工廠、研發高亮度LED集魚燈;提高農業資源運用效率,調整耕作制度,活化休耕地;強化節水農業科技與資訊應用,設立省水農業生產專區;以務實、彈性思維,配合農業多元發展,整體盤點農地資源,調整利用與管理,兼顧資源投入及產業經濟效益;培育及輔導新世代農業經營者,推動農民學院及農場實務訓練,提升青年農民從農之專業職能;協助取得經營資金與農地,開辦青年從農創業貸款,推展小地主大佃農措施及離農獎勵金,並輔導其經營管理,建立產銷合作網絡,逐步擴大經營規模。

3、積極推動農產驗證機制:持續輔導產業參與產銷履歷(TAP)、優良農產品(CAS)、有機農產品等驗證及吉園圃之審查制度;並推動作業基準與國際接軌,加強輸歐盟運作模式,持續擴大輸歐量值,並逐步評估導入GLOBALGAP作業基準,並研擬相關配套輔導機制。

4、開拓產品市場及建立產銷通路:協助開發產品及辦理行銷,如辦理地方產業活動以鼓勵地產地消、參與國際展覽以開拓市場。同時,強化產銷資訊透明化,建構公平透明農產品交易平臺,加強輔導共同供銷調配機制,提升產銷班運作功能,以維持供銷平穩。

(三)此外,為配合國家整體參與雙邊或區域整合政策,行政院農委會將審慎務實研擬談判立場如下:

1、針對進口會造成衝擊、有轉口之虞或後續會被要求比照之敏感性農產品,透過協商爭取採用排除降稅、較長降稅期程等措施,爭取農業產業充分調適時間。

2、為因應後續貿易自由化,可比照韓國模式寬籌經費,並將持續編列預算挹注資金支應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及進口損害救助等重要措施所需經費,持續推動相關因應措施,並建構農業所得支持體系,確保農民所得安全及農業永續發展。

六、關於FTA洽簽戰略規劃問題:

(一)世界貿易組織(WTO)杜哈回合談判停滯,各國紛紛積極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或經濟合作協議(ECA)。以我國外貿主要競爭對手韓國為例,其已分別與歐盟、美國、東協簽署FTA。美韓FTA已於101年3月15日生效,據估計,美韓自由貿易協定將影響臺灣對美出口貿易高達34億美元,占我年度輸美出口總值9.8%,我對外經貿關係面臨嚴峻挑戰,必須急起直追。

(二)我國一向秉持「壯大臺灣、聯結亞太、布局全球」之策略,積極推動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經濟合作協議(ECA),行政院已將「國際經貿策略聯盟布局小組」更名為「國際經貿策略小組」,由院長兼任召集人,加速推動洽簽FTA/ECA工作;另亦研議成立「產學諮詢會」以提升政策溝通品質,並強化與產學對話、意見領袖諮詢及建言管道之機制等。伴隨兩岸關係逐步改善,我貿易夥伴與我洽簽FTA/ECA之意願已逐漸提高,目前我與新加坡已就洽簽「臺星經濟夥伴協議(ASTEP)」展開談判;臺紐已於101年5月底就洽簽ECA展開談判;我與印度、印尼等國亦已展開洽簽ECA之可行性研究;以色列亦同意於2013年前與我方成立FTA工作小組。未來政府將持續推動與其他重要貿易夥伴如美、日、歐盟、東協各會員國、澳洲等洽簽FTA/ECA。

(三)為凝聚國內共識,爭取民眾支持,政府業積極推動FTA/ECA之各項廣宣工作如下:

1、規劃辦理經貿自由化相關活動及研討會或座談會,並開放民眾參加,截至101年9月底止,已辦理26場相關課程及宣導活動。

2、在ECFA簽署(99年6月)前已辦理983場次說明會,ECFA簽署後至101年10月底止,已辦理565場次說明會,經濟部於會中詳細說明ECFA內容、早期收穫計畫執行情形及ECFA原產地證明書申請流程。

3、彙整ECFA早期收穫計畫各項執行情形,每月公布於ECFA官網,增加民眾瞭解ECFA成果;持續透過地方電臺宣導早期收穫效益;錄製「行政院影音白板」廣宣;邀請ECFA受益業者拍製電視廣告及廣播廣告短片,說明ECFA為我國經濟帶來之正面效益;於平面媒體刊登ECFA受益個案,並加強網路宣導。

(四)至有關完成ECFA後續協議方面,行政部門將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之原則,積極推動ECFA後續協商及合作(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產業合作、金融合作等面向),爭取更為優惠之進入條件。此外,經濟部亦正研擬我國推動ECFA相關工作之上位準則,各部會將發揮團隊合作精神,加速完成各項準備工作,並及早研議輔導產業策略,積極與各界溝通,以凝聚全民共識。

七、關於舊城遺址文化傳承問題:

(一)有關指定專責部會就左營舊城文化歷史做全面深入之探究及整理一節,經查左營舊城涵蓋範圍約48公頃,其中30.8%為市有土地、67.9%為國有土地(由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及軍備局所管理)、1.3%為私有土地。有關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城牆部分,文化部已完成鳳山縣舊城調查研究可供參考。另關於該區域涵蓋範圍內之文化資產及文化歷史,高雄市政府亦有針對聚落、民居及舊城城內歷史空間進行調查研究。至其他文史部分,因非屬文化資產內容,宜由高雄市政府依地方自治權責辦理。

(二)有關專案清查相關涵蓋區域內各項古蹟現況、文資保存及遭占用情況一節,針對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部分,文化部已完成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之修復及管理維護現況調查,並成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專業服務中心(五區),協助高雄市政府進行直轄市定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清查、訪視及提供諮詢。另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是否遭占用,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規定,古蹟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管理維護。是該區域範圍內之土地及文化資產所有人為高雄市政府、國防部及私人所有,占用之清查及認定涉及地方政府地政業務,宜由地方政府主政辦理。

(三)有關統籌左營文化觀光園區暨配合觀光產業發展需求,進行總體發展規劃一節,因左營文化觀光園區之籌設涉及中央整體政策導向及地方政府籌設意願,其中土地有償撥用及園區軟硬體建設亦需龐大經費,事涉甚廣,仍宜審慎評估。另查舊城區域大部分涉及國防部土地,目前均屬公園用地,後續開發亦需由地方政府協助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及辦理有償撥用後,始能推動。

八、關於居住正義重北輕南問題:

(一)近年都會地區房價不斷上漲,房價過高儼然成為重要施政課題。又臺北市、新北市之最近各季別房價所得比皆高於桃竹縣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顯示臺北市與新北市民眾之購屋負擔較其他都會地區沉重,爰內政部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健全房屋市場方案」推動合宜住宅政策,規劃於機場、捷運周邊尚未開發完成之地區或其他公有土地,採政府與民間合作方式辦理,由政府提供土地,民間廠商提供資金技術興建,以低於市場之價格優先協助中低收入之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目前優先選定機場捷運A7站周邊地區及板橋浮洲地區興建,期能藉此一短期住宅市場調節措施,滿足中低收入之國民基本居住需求,並促進臺北都會區住宅供給與需求之均衡,紓緩房價上漲情形。

(二)現行住宅政策除合宜住宅外,還有社會住宅、租屋補貼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等,內政部後續將檢視板橋浮洲及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興辦成效,回饋制定更具全面性、整體性及多元性之住宅政策,使更多民眾得以減輕居住負擔;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亦得視實際情形,考量評估於其他條件適宜地區興辦合宜住宅。考量高雄新市鎮地區區位、交通、都市發展、土地取得與住宅需求情形,似亦有其可行性,內政部營建署將委託專業廠商研訂相關計畫,參考機場捷運A7站及板橋浮洲合宜住宅興建模式,擇定高雄新市鎮區內適當地點報請核定後辦理。

九、關於橫向國道收費問題:

(一)國道高速公路之興建、營運及維護,主要是徵收通行費來籌措「以路建路,以路養路」所需資金,在國道基金「取之於路、用之於路」財務運作下,得以完成全島國道路網之興建,提供便捷、高容量與經濟之公路運輸服務,上開種種之建設成果均歸因於國道基金在使用者付費原則下,有穩定之通行費財源,以投入國道重大建設。目前全國完工通車之國道路網長度,已由67年之373公里大幅擴增為1,015公里,並設置167處交流道供地區交通進出國道、或在國道間進行路徑轉換之用。惟因現況橫向國道未收費,且國道5號、五股楊梅段整體投資成本超過上千億元,使得現況國道建設基金負債餘額仍超過2,000億元。未來國道基金除上揭債務必需償還外,仍有鉅額之建設資金需求:

1、國道新建工程,如國1甲、國2大園支線、國4延伸段、國7等均需投入大額建設經費。此外,配合地方之交通需求、重大建設之開發及區域發展等因素,為兼顧國道與地區道路整體運轉效能發揮最大效益、滿足城際運輸需求及提升地區交通效益,各地對於增設或改建交流道之需求與日俱增,未來交流道新建及改善工程將持續進行。

2、國道1號中山高使用迄今已逾30年,為使中山高仍可繼續提供高快速之公路運輸服務,亦將逐步進行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及部分老舊路段之重建工程;未來瓶頸路段應作必要改善、交流道設置及地方區域公路系統之重新整合,亦須持續進行量體改善與擴增,並導入「維護」及「重置」成本等生命週期因子,使道路設施維持高品質道路水準。

3、為提高服務品質及效能,交通部高公局已由國道邊坡開始,逐步建置全生命週期管理措施及系統,協助管控各路段安全性,並即時掌握各邊坡現況。未來將對國道隧道、橋梁、鋪面等國道要項持續建置管理系統,以達到全面落實生命週期管理及國道建設永續經營之目標。

(二)國道收費屬於國家整體收費政策,收費制度應建立一致性原則,方符社會公平:

1、考量橫向國道屬於國道基金支應之建設,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收費一體性及維護國道使用權益等整體考量下,實施計程電子收費後,橫向國道將納為收費範圍。若計程收費實施時,橫向國道仍未收費,將增加里程單價,轉嫁並加重其他國道用路人之負擔,形成「縱向國道補貼橫向國道」之另一種不公平。

2、若橫向國道全部或部分不收費,恐引發其他收費國道各就其自身考量要求比照辦理。國道負債持續惡化,將嚴重影響目前國道新建工程、交流道新增及改善工程之完工時程,以及國道養護品質。

(三)對於位處莫拉克災區之國道10號納入計程收費,恐加重災民負擔問題,高公局為兼顧短途使用習慣變革,收費制度將設計「每日每車免費里程」措施,以降低對地方道路之衝擊及常通勤開車用路人之每日通行費負擔。橫向國道周邊居民之行駛里程多為短途使用者,在「每日每車免費里程」下,當地居民之通行費負擔應屬有限。另交通部已規劃推行下列公共運輸措施:

1、新闢及調整既有客運路線,鼓勵用路人轉乘使用。

2、持續補助偏遠鄉鎮社區接駁巴士及預約共乘服務。

3、規劃將計程車納入公共運輸計畫、持續改善橫向國道同一地區替代道路使用環境,提供用路人另一種選擇。

(四)為加強社會溝通,高公局將辦理北、中、南分區說明會,並針對國6、國10之橫向國道收費議題,深入偏鄉、弱勢地區,作政策說明及提供相關配套措施宣導,以提升民眾對於政策執行之認知及整體觀感,增加政策支持度。

十、關於勞保基金破產問題:

(一)政府對勞工朋友老年經濟安全極為重視,已指示行政院勞委會及經建會從保險費率、所得替代率、給付條件、基金運用效率及政府責任等層面,積極研擬可行之因應對策,於本年1月底前提出勞保財務穩健方案。行政院亦已對外承諾,將兼顧世代公平正義及基金永續發展,進行修法建構健全之勞保制度,並將政府撥補入法。

(二)有關提高勞保基金操作績效一節,勞保基金為社會保險基金,其投資以永續經營為原則,管理上以追求長期穩定報酬為主,將資產區分為核心與衛星部位,其中核心資產配置係長期戰略,至衛星資產配置為短期戰術。目前勞保基金資產配置為國內58%、國外42%,另以投資項目來區分:國內外權益證券40.5%、國內外債務證券31%、被保險人貸款6.5%、約當現金21%及其他1%。國內權益在投資組合占27.1%,其中核心持股約為90%、衛星持股約為10%;而若由國外投資區域來分:全球63%、新興市場12%、美洲15%、亞洲2%及約當現金8%。鑑於國內股市屬淺碟型波動性大、類股輪動快速、低報酬高風險之市場,而國外投資市場因投資限制少、操作彈性大、加上具多樣化之投資工具,可適度分散投資風險,有助提升基金整體運用效益。為分散投資風險,避免將資金過度集中於國內風險性資產,且受到國內固定收益商品不足之影響,勞保基金除爭取法規限制放寬外(國外投資上限由95年的35%提升至99年的45%),同時更積極發掘各類型投資標的,如股票、債券、黃金、REITs、企業社會責任等,均可使整體資產配置更具多元與彈性,對於基金收益之穩定性亦頗有助益,透過資產配置與衛星部位主動式操作,提升基金長期績效。

(三)有關加強監控勞保基金財務狀況一節,行政院勞委會勞保局於勞保基金投資運用過程中,現有風險監控與管理措施如下,並將持續加強監控並做好風險管理:

1、上級單位實施外部監督稽核機制,依法接受行政院主計總處、監察院審計部與監理會監督之外部稽核。

2、局內實施之控管監督稽核機制,內稽方面,由稽核室定期或不定期至財務處實施檢查,並作成稽查報告陳總經理核閱;內控方面,由財務處依據「勞工保險局財務處自行檢查作業方案」規定進行自行查核作業,並作成書面報告,以有效管理,維護基金之安全性。

3、在勞保基金投資運用過程中,已針對各項投資流程加強風險控管程序,並持續監控勞保基金投資風險管理。

4、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基金及勞工退休基金之督導、監理及管理運用單位相關人員利益迴避、保密義務及查核機制應行措施」,由政風室定期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查核參與投資決策或有投資核准權限之股票交易執行人員及風險控管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帳戶異動情況,以確保遵守利益迴避之原則。

十一、關於五大科專科醫師人力失衡問題:

(一)為促進醫病關係和諧,改善高風險醫療科別執業環境,並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及病人安全,行政院衛生署已擬具「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報經行政院於101年12月18日送請貴院審議。另為提供孕產婦生產風險保障,改善婦產科醫療專科人力減少問題,該署已規劃101年至103年辦理「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業於101年9月28日公告申請作業須知,於同年10月1日正式開辦受理。此外,為合理規範醫事人員因醫療糾紛所應擔負之刑事責任,避免高風險之科別醫療人力流失問題,已擬具「醫療法」第82條之1修正草案,報經行政院於101年12月18日送請貴院審議。

(二)為因應內、外、婦產、兒、急診醫學科醫師人力成長趨緩之狀況,行政院衛生署業已擬定具體策略,並陸續推動,以保障民眾就醫權益,包括增加住院醫師津貼,增加住院醫師投入內、外、婦、兒、急診醫學科之誘因、推動生育事故救濟及籌辦醫療事故救濟制度、推動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提高全民健保五大科別支付標準、合理調整五大科醫師訓練員額、充實五大科醫療輔助人力、強化畢業後全科及五大科訓練、挹注五大科偏遠地區醫療資源、實施山地離島在地養成公費生制度及延攬旅外醫師返鄉服務等,以提供醫師良好之執業環境。

十二、關於稅制改革問題:

(一)有關調高房屋稅及地價稅一節,房屋稅及地價稅係以房屋標準價格及公告地價為課稅基礎,每年定期開徵。依「房屋稅條例」及「平均地權條例」等相關規定,房屋標準價格及土地公告地價之評定(議),每3年調整1次,係屬地方政府權責且係其例行性業務,是房屋稅及地價稅之稅基是否調整,係由地方政府決定。

(二)有關近期股市震盪與成交量下降,主要係受到美國財政懸崖、歐債問題及全球經濟未見明顯復甦,增加金融市場不穩定性及觀望氣氛濃厚,投資人採保守因應策略之影響,金管會已密切關注國內外金融情勢及證券交易市場動向,適時採取必要措施。近期相關措施包括臺灣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將舉辦多場上市(櫃)公司業績發表會,並鼓勵上市(櫃)公司適時執行庫藏股;請證券商及證金公司依各公司內部營運成本,酌予調降融資利率;投資人從事信用交易資券相抵時,盤中即允許於融資限額半數內,不計入融資或融券限額計算;與財政部研議調降證券商因權證造市所從事避險交易之證交稅稅率至千分之1等,以提升股市交易動能。

(三)有關建議緩徵證所稅一節,101年8月8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部分條文,建立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制度,係經各方討論所達成之共識,已兼顧租稅公平、經濟發展及簡政便民,對股市之影響已極輕微。當前影響臺股之因素複雜,國際政經情勢及國內外經濟環境均為影響我國股市之因素,絕非單受證所稅影響。101年以來正處國際經濟景氣低迷,許多國家股市均呈下跌,例如101年1月至10月累進成交金額與100年同期比較,香港跌26.54%、韓國跌30.64%、上海跌34.37%、紐約跌28.19%、臺灣跌25.51%,可見股市下跌及成交金額減少並非證所稅開徵單一因素。此外,就上市上櫃日平均成交值而言,101年6月最低為738.18億元,以後逐月攀升至9月之984.44億元。證所稅制度是自78年以來首次建立之課稅制度,已如期於本年1月1日實施,期盼我國租稅公平向前邁進一步。

(四)有關建議將證券交易稅稅率自現行千分之3調降為千分之1.5,先實施半年一節,為維護租稅中立性,並兼顧租稅公平原則,尚不宜以租稅手段干預市場運作,其理由如下:

1、證券交易稅稅率「千分之3」自82年2月1日起實施迄今,歷經景氣繁榮及經濟衰退,均未曾調整,又歷年停、減徵證券交易稅後,股價指數並未因此上升;另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交易量低迷係受政治、經濟因素影響,證券交易稅尚非影響原因。

2、依據本年度證券交易稅稅課收入概算數963.63億元估計,調降證券交易稅稅率為千分之1.5,半年稅收損失將高達241億元。

3、證券交易市場易受消息面影響,極為敏感,授權主管機關機動調整稅率,恐干擾正常交易,有違租稅中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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