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車通勤節能減碳並可健身,尤其是市區交通紊亂空氣汙染嚴重,更是全球都會趨勢,自行車通勤是上班族或學生要將腳踏車成為交通工具,成為每日生活的一部分,因此要實施都會自行車通勤,必須先有嚴密交通規劃。但事實上腳踏車通勤最重要的元素即為自行車道,如無專用車道,自行車通勤根本是治標不治本,甚至交通壅塞改善成效還未見,自行車交通事故反日漸頻仍。 二、道路上的交通工具必有路權,內政部警政署決定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確規範自行車也有路權,未來自行車除了可行駛自行車道、慢車道,一般道路上將有「隱形車道」,只要距邊線、側溝、停車格外一公尺內,都是自行車合法路權;但是這只是「理論車道」,距馬路邊線、側溝一公尺距離內,會是什麼樣的行車環境?騎腳踏車通勤儘管好處多多,民眾最關心的還是安全問題,都會區交通混亂有目共睹,如果讓以人力前進速度最慢的腳踏車,混在都會現的車陣中,與卡車、公車、計程車及摩托車爭道,有誰放心將自己在學的兒女及上班的家人,在這樣的環境中通勤? 三、已開發國家早就了解都會交通無法滿足所有運具,要解決這個難題必須排出優先順序,既然交通建設是為了人而存在,勿庸置疑人必須排在第一位,而車輛尤其是私人車輛,就得依序往後站,歐美許多都會區主政者,早就傾力規劃大眾運輸系統,以求都會區通勤不需使用私人運具的目標;在達成目標後就開始「懲罰」私人運具,採取的行動包括:限制私人車輛進入都會區、收取進城費、提高市內停車費等。 四、自行車通勤,當然也是解決市區交通問題的方法之一,但是自行車不是沒有交通問題,交通尖峰時刻馬路上盡是爭道的自行車騎士,也是一種夢魘。鑑此都會區內自行車必須限量;法國巴黎實施公共自行車制度,就是希望騎士都使用公共運具,而不是每人都去買一台車;公共自行車要如自用車般方便取用,就得廣建租賃站,巴黎兩萬輛公共自行車,就設了一千五百個租賃站,三百公尺之內必可找到存取地點;另外就是廣建自行車道,可讓自行車騎士也有幹道可行。換言之;大都會欲推動自行車通勤,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建立自行車道,現今若將自行車視為行人,不僅自行車上人行道,連騎樓內也見自行車橫行,但是自行車畢竟仍具備「車」的條件,單位應闢出自行車專用道,人車共行的權宜之計並不適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