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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專案質詢 屆別 8 會期 4 案號 578
來函日期 102/12/18 發文日期 102/12/24 發文字 院臺專 發文號 第 1020078718 號
立法委員 楊麗環 
辦理機關 教育部
業務別 教育及體育相關議題其他
摘要就善用儲備師資人力及引導各縣市聘任儲備教師擔任課輔教師問題
案由

本院楊委員麗環,本席畢業於高師大國文系,也曾擔任國中老師。當時在政府的引導下,許多優秀人才都投入教職。然二十多年過去了,因為少子化也導致班級數減少、師資需求日益縮減,流浪教師越來越多,顯示國家的教育政策必須要做檢討了。本席要求教育部必須提出有效解決流浪教師的辦法,協調各縣市調整全國的班級數及師資安排,另外也建議引導各縣市政府聘僱流浪教師作為課輔老師,一方面提供學生課後輔導,一方面也協助解決舒緩流浪教師過多的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教育部昨表示,為了解決流浪教師問題,以及逐年增加的代理代課教師,將調整國小教師比例從每班1.6人增加至1.65人,預計明年將招募1500個正式教師。但以新北市為例,雖然市府願意投資教育,每班達到1.7個老師,但事實上並非全都是合格老師,招募不見得可以解決代理代課老師到處流浪的問題。

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組長邱乾國指出,明年新增員額所需人事經費約10億元,全由中央政府埋單。後年國小教師員額將再提高到每班1.7人,可能還會再繼續增聘。至於人數的分配會依照班級數占全國的比率決定。新北市的1.7與台北市1.9,已超越平均師生員額比,所以不會有新聘教師。將會照各縣市的財力與國中小的數量,來決定新聘教師的人數,例如學校較多的高雄市、台南市與台中市,會有最多的正式老師招聘。

其實所謂的非正式老師分兩種,一種是一年一聘,支領月薪,工作內容和正式老師相同的「代理老師」;另一種是有課就來、沒課就走,領時薪的「鐘點老師」。而以鐘點老師來說,國中排滿18堂課,月薪最多2萬5,而國小鐘點費只有260元,薪資更低於22K。地處偏鄉的台東縣卑南鄉溫泉國小校長吳正成就私下提到,東部學校的經費仰賴中央補助,而正式教師月薪4至5萬,代課教師月薪僅3萬,如此一來學校必須、也只好請代課教師,但這對代課教師本身是相當不公平的。

目前全台國中小學,每6個老師當中,就有1個不是正式教師。高雄市甚至有6成8的「鐘點老師」只有大學學歷,根本沒有教師證。而馬總統向教師課稅的政策後,老師從不繳稅到要繳稅,得到的補償是減少上課時數,但空出來的課誰來教?就換成時薪260元的鐘點老師來教。

教育大學畢業後兩年來在當鐘點老師的周珊蒂說:「孩子在不穩定教學中成長,對老師可能會產生敵意。但回頭想想,我們若要照顧孩子的未來,就照顧不了自己的未來。」

台中市大林國小教導主任陳科良坦承,偏鄉老師想離開,選擇離家近的地方服務,實在是人之常情。也因此每年老師要離職或借調他校,校方都很不好意思開口挽留,甚至有時還會發生一年換兩次老師情況,學生們也只能樂觀看待。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說,他最大的希望是「學生在,老師就在。」而今天的教育現場,變成「學生在,老師不在」,這問題比12年國教,更威脅國家未來。

內容

一、為維護國小教師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權益,本部業研擬相關政策以善用儲備師資人力,臚列如下:

(一)督導各地方政府降低國小教師員額控留

1、審酌目前部分地方政府有過度員額控留等情,是以,為督導各地方政府符合準則規範,本部提出四年期改善方向,各年期督導縣市國小教師員額控留之比率及方式:

(1)103學年度縣市將國小教師員額控留比率降至10%以下。

(2)104學年度縣市將國小教師員額控留比率降至8%以下。

(3)105學年度縣市將國小教師員額控留比率降至6%以下。

(4)106學年度縣市將國小教師員額控留比率降至5%以下。

2、本部未來將逐一檢視各地方政府控留教師員額之情形,並召開會議邀集各地方政府提出改善計畫,逐一列管督導,另亦將旨揭員額控留情形列入本部對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訪視項目之一。

3、另短期內員額控留超過5%之縣市,本部將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先鼓勵其將專任員額控留之教師,盡量改聘代理教師,以降低代課教師比率;中期則依前述改善方向逐年達成員額控留至5%內之規定。如此,將能有效督促各地方政府合理釋出正式教師員額,活化師資結構。

(二)改變現有人力資源專案補助方式並研議整合各類專案人力

1、由於2688專案經費係由中央統籌運用分配,未來將朝補助偏遠與小型學校增置員額計畫方式,以學校規模、員額編制數等條件,作為補助基準,提升經費之有效運用,進而實現落實積極性差別性待遇,讓現有經費能補足有實際課務需求之國民小學。是以,本部刻正修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要點」,未來將朝以下方式補助各地方政府:

(1)指定縣市政府將該經費核撥用以每校聘任代理教師1人,聘任人數需達該縣市國小總校數50%以上,所餘補助經費僅限用以聘任鄉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2)前述50%之代理教師限定用於偏遠及小型學校。

(3)利用共聘模式由縣市媒合有課務需求之學校,聘用代理教師。

2、除將上述專案補助原則朝落實國民教育均衡發展,取消過去採每校加置員額之辦理方式外,未來亦將整併不同人力專案計畫(含教師課稅配套措施),全力統整挹注經費於聘任正式教師,此舉除可提升教師員額編制外,亦能有效降低代理代課教師比率,並將人力資源加諸於真正有需要之偏遠地區學校。

(三)修正並持續研議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暨相關配套措施

1、103學年度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至每班1.65名,希冀透過逐年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提高教師總授課節數,降低代理代課教師人數,善用儲備師資人力。

2、103年起提高一般性補助款設算公式中教學人力參數,自1.235調高至1.26,希冀透過調高計算參數,使地方政府財源能較為充裕。

3、103學年度將由本部編列10億元用於提高國小教師員額,希冀透過挹注經費以協助各地方政府確實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

4、成立「國中小教師員額編制研究小組」,並就國中小教師員額編制相關議題進行全盤研議。

二、另有關引導各縣市聘任儲備教師擔任課輔教師一節,依據現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規定,各辦理學校得優先進用儲備教師擔任補救教學教師,以提高補救教學之品質;並自103年起優先進用儲備教師得酌增補助經費。另本部刻正辦理「課中試辦補救教學計畫」(102年2月1日至103年7月31日),鼓勵學校規劃於一般上課期間採抽離班級或協同教學方式進行補救教學,亦得依前揭要點規定,以優先進用儲備教師為考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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